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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3-0004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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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45号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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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45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427


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7号)和省消委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苏消委〔2023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全力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各类火灾隐患,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施工现场消防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重点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履行安全首要责任,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不符合要求,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未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监理责任,未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未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未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等。

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重点整治宿舍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等现象;老化电线和用电设备未及时换新、未按要求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配备到位或存在失效现象;防火间距、疏散通道、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生活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情况;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

施工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重点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未设置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疏散示意图;外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材料的燃烧等级情况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易燃材料未存放专用仓库、未分类隔离存放;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设置不满足要求;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

动火动焊作业管理到位情况。重点整治动火动焊作业不审批、旁站看护制度不落实、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设备配备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以及高处交叉焊接作业不禁止等。

电动车安全管理到位情况。重大整治施工现场生活区未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电动自行车未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和充电、电动施工机械车辆未在施工区域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电动车充电时未安排专人看护和巡视巡查、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施工机具机械蓄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等。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重点整治项目部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未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施工单位未按防火方案和消防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落实火灾隐患防范和整改措施、未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消防安全职责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到位情况。重点整治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未建立教育培训台账;未制定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三、整治措施

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等,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在建项目重点学习观看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安全教育资源库中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8、高处坠落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项目消防应急演练等视频。同时,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我局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我县建筑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落实整改闭环;发现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开展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压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工作安排

部署发动423日至430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

组织实施511130各相关单位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共同开展,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我局对在建工程逐个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总结验收121日至1231我局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站位,认识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认识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应急能力。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在建工程项目定期组织有策划、有培训、有总结、有成效的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参与到位,确保每一名在场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熟练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适时总结评估,完善工作制度。注重收集好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做法,在新建项目中推广运用,将其列入省、市标化工地推荐条件。认真汇总分析检查数据,针对我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制度性防范。

 

附件: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

 

 

 


附件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1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未履行安全首要责任,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设计单位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未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不符合要求,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未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监理责任,未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未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未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等。


2

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宿舍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电线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等现象;老化电线和用电设备未及时换新 未按要求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配备到位或存在失效现象;防火间距、疏散通道、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生活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情况;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


3

施工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未设置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疏散示意图;外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材料的燃烧等级情况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易燃材料未存放专用仓库、未分类隔离存放;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

设置不满足要求;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


4

动火动焊作业管理到位情况

动火动焊作业管理到位情况。重点整治动火动焊作业不审批、旁站看护制度不落实、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设备配备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以及高处交叉焊接作业不禁止等。


5

电动车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施工现场生活区未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电动自行车未在专用区域集中统一存放和充电 电动施工机械车辆未在施工区域统一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 电动车充电时未安排专人看护和巡视巡查、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 施工机具机械蓄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等。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项目部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 未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施工单位未按防火方案和消防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落实火灾隐患防范和整改措施、未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消防安全职责等。


7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未建立教育培训台账;未制定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建设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盖章

施工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盖章

注:本表请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于56日前报县建管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4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