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18号
关于开展灌南县在建工地建筑施工电焊工作
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施工电焊工作人员作业,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特种违章作业及无证上岗等安全隐患,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电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涉及电焊动火作业的建筑工地。
二、检查内容
1.查无证上岗问题。严查电焊工无证上岗的行为。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查假证上岗问题。严查持假冒焊工证进行作业的行为。对于已持有焊工证的作业人员要辨识证件的真伪,对于发现的持假证上岗的作业人员,要追查非法证件的获取渠道,涉及非法行为应及时移交,与公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3.查持证培训工作。严查涉及焊工及相关动火作业人员,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是否按计划落实相关培训内容,并如实记录形成培训档案、档案真实有效。
三、检查时间
检查活动从即日起,县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在建工地的电焊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项目部。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无证不上岗,上岗必有证。
2.检查中若发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
附件:建筑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0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
建筑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工程名称 | 监理单位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
1 | 施工方案、预案、及制度建设情况 | |||
2 | 设备、设施状况 | |||
3 | 检查及验收情况 | |||
4 | 操作人员管理情况 | |||
5 | 动火管理情况 | |||
6 |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 |||
7 | 作业环境管理情况 | |||
8 | 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 |||
9 | 作业环境 | |||
建议: | ||||
建设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排查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