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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3-0006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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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镇燃气领域火灾防范能力和企业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和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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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

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镇燃气领域火灾防范能力和企业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和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工作措施》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落实责任人。城镇燃气企业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管理区域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探索安全自主管理办法,提高班组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二)是否明确安全员。城镇燃气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足量配备安全员,承担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履职期间统一佩戴臂章、袖标等标识,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作业,制止“三违”行为,纠正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麻痹大意等问题。

(三)是否落实“实名制销售、入户安检”制度。城镇燃气企业安全员应当利用上下班时段,落实安全生产“实名制销售、入户安检”制度,采取实名制销售配送制度,杜绝居民自提;要严格要求企业配送人员按照入户检查内容认真负责进行入户检查,必须做到检漏、记录、取证、用户确认等事项。对在入户安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安检员应尽量当场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住户家进行排除,不能当天排除隐患的住户,应登记在案并与住户家约定时间让企业维修人员上门帮助用户消除隐患。对不允许进入户内安检的或长期不在不能安检的用户要做好记录、保留好相关证据。

(四)是否定期开展培训。城镇燃气企业应当定期培训各操作人员和安全员,落实“一清、二查、三到位”工作要求,即“一清”:对生产作业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清楚。“二查”: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查岗位员工是否有违章违规作业。“三到位”:确保“实名制销售、入户安检”制度提醒到位,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检查到位,确保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到位。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项目自查自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组随机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燃气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随机抽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6日)。我局将成立检查组,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责任。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把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提升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定期组织有策划、有培训、有总结、有成效的消防演练,确保每一名在场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熟练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各项目8月10日下班前报送《城镇燃气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工作自查表》至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309室)。联系人:张高伟,联系电话:15252833695。

 

附件: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9       


附件

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自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

备注

1

是否落实责任人。城镇燃气企业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管理区域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探索安全自主管理办法,提高班组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2

是否明确安全员。城镇燃气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足量配备安全员,承担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履职期间统一佩戴臂章、袖标等标识,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作业,制止三违行为,纠正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麻痹大意等问题。



3

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制度。要求企业配送人员按照入户检查内容认真负责进行入户检查,必须做到检漏、记录、取证、用户确认等事项。对在入户安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安检员应尽量当场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住户家进行排除,不能当天排除隐患的住户,应登记在案并与住户家约定时间让企业维修人员上门帮助用户消除隐患。对不允许进入户内安检的或长期不在不能安检的用户要做好记录、保留好相关证据。



4

是否定期开展培训。城镇燃气企业应当定期培训工作人员和安全员,落实一清、二查、三到位工作要求,即一清”:对生产作业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清楚。二查”: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查岗位员工是否有违章违规作业。三到位”:确保班前会安全提醒到位,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检查到位,确保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到位。



燃气企业: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