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3〕109号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范
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我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央视新闻曝光了检查组发现的施工场地防火措施不到位问题。为做好通报曝光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入分析夏季高温雨汛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落实各项保障和防护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拿出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排查和化解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重点环节,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企业、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
一是聚焦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项目要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论证专家履职情况;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的标准、程序、内容、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等。要不断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危大工程管控责任。
二是聚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项目要根据县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是否管理到位;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宿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宿舍、办公用房等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充足;安全通道是否通畅;从业人员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等。
三是聚焦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将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进行排查,突出关键设施设备部位和施工环节,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暗挖工程、临时用电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实体隐患,是否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是否履行相应审核审批手续,是否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是聚焦施工现场高处坠落隐患和“三违”问题排查整治。各项目要重点检查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钢性、强度、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是否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是否对临边、洞口等处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将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等问题。
五是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和项目是否设置相应安全管理机构,各岗位人员责任范围是否明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专职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是否对工人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和作业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等。
三、严格执法处罚,提升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高温雨汛季节历来是事故多发、频发时段,抓好这一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对于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县住建局将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适当增加非正常作业时段的执法检查,对清晨或夜晚时段仍在作业的项目,重点检查晨会制度、带班制度、交底制度、旁站制度、总分包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对制度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形要加以严处和曝光。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理念,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逐级上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处罚,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问责曝光一批。
县住建局将于8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查,重点检查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为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此次还将一并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查。督查工作采取查阅台账资料、随机抽查在建工程的形式开展,各项目于8月8日下班前报送《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表》至住建局建管处(203室)。联系人:陈思源,联系电话:0518-83616866。
附件: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违法违规情况 | 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是否存在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出租,出借资质的;是否存在压缩工期、赶进度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违法违规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违规行为。 | |||
2 | 临时用电 | 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生活用电情况。 | |||
3 | 安全防护 设施 | 是否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 |||
4 |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情况; 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起重机械安装、吊装、拆卸情况; 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及验收合格手续; 各类施工机具、施工平台的查验情况。 | |||
5 | 深基坑 | 是否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是否进行专家论证,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基坑支护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现场是否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等。 | |||
6 | 脚手架 | 脚手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验收手续和现场安全使用,包括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情况,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端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情况;连墙件设置情况;架体间隔离措施情况;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模板工程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手续。 | |||
7 | 三违现象 | 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否未将整治“三违”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 | |||
8 | 安全教育 | 安全教育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无照片、无签字记录,三级安全教育无考试合格记录,未对工人进行事故案例方面的教育等现象。 | |||
9 | 监理单位行为 |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在岗情况;监理制度及实施情况;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编制情况;方案审查情况;旁站监理情况;监理月报编制情况;监理日记记录情况,是否存在现场监督和组织检查验收不到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等违法违规和失职失管行为。 | |||
10 | 消防安全 | 是否建立消防组织、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是否具有消防总平面图; 是否具有消防设施器材及布置图; 是否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 |||
11 | 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 | 是否存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扬尘管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六个100%”标准不到位等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 |||
整改内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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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请各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于8月8日前报县住建局建管处(203室)。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