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1000吨、飞灰(HW18,772-003-18)10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D1填埋,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23-00865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8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1000吨、飞灰(HW18,772-003-18)10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D1填埋,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已上报省… | ||
文件下载: | 10.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实施方案.pdf |
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江苏灌南县)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1000吨、飞灰(HW18,772-003-18)10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D1填埋,转移有效期自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已上报省厅待核准后实施,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