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23〕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 知
各镇、各园区: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也为企业申报省及以上技术中心等创造条件,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连工信发〔2023〕65号精神,请各镇、园区全面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连工信发〔2021〕11 号要求,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注册的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2.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120万元;
3.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技术创新机制健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4.具备进行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设备和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5.具有较好的人才激励机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要求和流程
1.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需参照《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内容具体包含:申报书封面(附件1)、《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考附件2)、评价数据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3)、企业真实性承诺(附件5)。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时请删除附件1、附件2等字样),于5月31日前报送县工信局(县政府大楼)435办公室,联系人:孙鹏鹏(18260391888)、汤亚男(18036723766)。
2.县工信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6月8日前行文推荐上报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质询,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进行公示,对通过公示的技术中心发文公布并授牌。
附件:1.2023年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封面)
2.《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连云港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5. 企业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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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9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