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23〕15号
关于印发《县工信局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归档、移交制度》和《县工信局统计
资料保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企业:
《县工信局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归档、移交制度》和《县工信局统计资料保密制度》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县工信局统计资料
保存、管理、归档、移交制度
一、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局统计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各科室(下属企业)兼职档案员作为本科室(下属企业)统计资料保管员,负责对科室(下属企业)内部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上报的统计资料及对外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保管。
二、统计资料专柜存放,排列有序。对档案材料要及时、完整地收集、分类整理、排列、编号、编写卷宗目录,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登记。
三、保持档案整洁,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工作。每季度对所有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做到目录与档案相符。如发现丢失、损坏、变质等意外、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统计人员调离本岗位,要与接收人办理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办理统计工作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手续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一份科室(下属企业)归档,交接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交办公室归档。
五、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鉴定工作,全局各类统计资料要长期保存,不得擅自销毁统计资料。确需销毁统计资料,需出具书面报告,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权拒绝各种不正当的行为,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七、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档案归还时要仔细检查,发现缺张少页或其它损坏档案的情况,要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统计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附件:统计人员工作交接书
附件:
县工信局统计人员工作交接书
移交人 因工作调动,经 ,决定将其担任的统计岗位工作移交给 接替。现按《统计资料归档制度》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自 年至 年,统计原始记录本保存完好。经点收无误。
二、自 年至 年,统计报表本保存完好,经点收无误。
三、移交的台账有:
1.
2.
3.
四、交接日期:20 年 月 日
五、移交后,如发现原统计业务中有违反统计制度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移交人: 签章
接管人: 签章
监交人: 签章
统计人: 签章
县工信局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保密教育,严格纪律,增强保密意识。
二、对保密档案资料的密级划分及密级的变更,必须按国家有关制度的规定处理。
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公开发表统计资料。凡属绝密、机密、秘密的统计数字和资料,要严格按照局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严格对保密统计资料的查阅审批手续。如需查阅保密统计资料,必须由保密员或专职档案员专人监督,在档案室(办公室)进行。
五、阅档时,绝密统计资料一律不得摘抄,机密、秘密统计资料如需摘抄,要抄录在专用记录本上,用后交档案室(办公室)妥善保管,以防失、泄密事故发生。
六、对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