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17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熊华丽代表:
您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充电设施发展提出宝贵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很赞同您提出的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随着新能源汽车使用量不断增加,我县新能源车充电桩明显不能满足充电需求,为更好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把“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之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合理布局
为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实现充电设施高覆盖,县发改委根据我县实地情况,制定了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灌南县充电设施“十四五”规划》,同时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二、完善小区和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第三方运营机构进入居民小区开展沉淀设施建设。同时,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二是积极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争取各类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和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引导加快新能源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1.78万元,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19万元。
三、提高充电设施运维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运营维护团队,综合运用定期专人巡检和实时在线诊断等方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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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晏燕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