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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36/2023-0004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7-05
文号: 灌工信议复〔2023〕1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A类〕 〔公开〕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17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熊华丽代表:您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充电设施发…

对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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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17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074号建议的答复

 

熊华丽代表:

您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充电设施发展提出宝贵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很赞同您提出的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随着新能源汽车使用量不断增加,我县新能源车充电桩明显不能满足充电需求,为更好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把“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之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合理布局

为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实现充电设施高覆盖,县发改委根据我县实地情况,制定了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灌南县充电设施“十四五”规划》,同时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二、完善小区和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第三方运营机构进入居民小区开展沉淀设施建设。同时,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二是积极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争取各类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和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引导加快新能源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1.78万元,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19万元。

三、提高充电设施运维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运营维护团队,综合运用定期专人巡检和实时在线诊断等方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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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75

 

 

 

 

 

 

 

 

 

 

 

 

联系人:晏燕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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