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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23-0005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7-05
文号: 灌工信议复〔2023〕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A类〕 〔公开〕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27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潘兆雄委员: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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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27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144提案的答复

 

潘兆雄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充电设施发展提出宝贵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合理布局

为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实现充电设施高覆盖,县发改委根据我县实地情况,制定了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灌南县充电设施“十四五”规划》。县住建局牵头实施智慧停车场建设正在有序实施中,其中新建集中办公区、老财政局等建设智慧停车场将建设充电设施,将缓解新能源充电难问题。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居民可在该车位所在地址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二是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第三方运营机构进入居民小区卡站充电设施建设,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

三、积极争取奖补资金

积极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争取各类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和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引导加快新能源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1.78万元,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3.19万元。

四、提高充电设施运维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运营维护团队,综合运用定期专人巡检和实时在线诊断等方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设备故障,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75

 

 

 

 

 

 

 

 

 

联系人:晏燕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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