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29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卜冰青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提出宝贵建议,很赞同您提出的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为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实现充电设施高覆盖,县发改委根据我县实地情况,制定了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灌南县充电设施“十四五”规划》。二是县住建局牵头实施智慧停车场建设正在有序实施中,其中新建集中办公区、老财政局等建设智慧停车场将建设充电设施,将缓解新能源充电难问题。三是根据《连云港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按照“经济适用、快慢结合”的原则,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
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实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联合制定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居民可在该车位所在地址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二是对充电设施建设实行简化的审批手续。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基友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单位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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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晏燕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