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30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帆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意见,现对您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
一、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供需平衡
随着新能源汽车使用量不断增加,我县新能源车充电桩明显不能满足充电需求,为更好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把“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之一。一是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件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二是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件公共快充设施。三是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新能源企业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四是鼓励第三方运营机构进入居民小区卡站充电设施建设,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二、科学规划管控,整合空间资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第四十六条: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通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或者地下铁道等,应当事先通知通信管理机构和通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通信管线等事宜。当前,通信单位(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均按照国家要求在各村镇敷设杆线光缆保证片区通信服务。
三、严格规划许可,强化施工管理
统筹规划区域内所有通信杆线路,建设单位要以杆线专项规划为依据,依法开展项目建设勘查和设计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严格审查许可,依法申请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严格执行施工程序,不具备相应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杆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开工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放线。杆线布放后,应按要求同步设置相关标识装置。作业时,建设等主管部门和乡村组织派员实地监督核查。建成后依法先经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再组织竣工验收。坚持共建共享,尽量避免重复开挖。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汤亚男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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