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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23-0006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3-07-05
文号: 灌工信议复〔2023〕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A类〕 〔公开〕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31号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灌连委员: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

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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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灌工信议复202331                签发人:张庆霹

 

对县政协第十一届次会议

2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灌连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积极调研,就推动信息安全提出宝贵建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工信局着重协调指导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加强通信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坚持管理、教育、措施“三到位”,不断提升全县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信息收集、使用规范

加强运营商对用户入网登记信息、电话号码、通信记录、通信内容、服务密码、收费详单、开机关机时间、手机定位、业务使用情况的保密,在收集、使用、处理以上信息时都应当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严谨,高度注意。

二、强化数据处理规范

各运行商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加强数据处理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对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三、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运营商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格防范泄露、篡改或者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建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建立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妥善保管记录用户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记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保管的用户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向准予许可或者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75

联系人:汤亚男                    

联系电话:83221188

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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