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政发〔2023〕10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堆沟港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堆沟港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73名专兼职网格员。
二、考核时间
每月考核时间在次月上旬进行,考核结果上报县指挥中心。
三、考核办法及内容
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负责制定考核细则。
实行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月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考评等次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9-70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档位,每月考核评选优秀网格员,年终考核评选最美网格员和优秀网格员,并对获得表彰的网格员进行奖励。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专兼职网格员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基础补贴300元/月。根据当月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分别上浮30%、20%,考核合格不上浮,考核不合格下浮20%,具体如下:
1.优秀。基础补贴上浮30%,即月发放工作补贴390元;
2.良好。基础补贴上浮20%,即月发放工作补贴360元;
3. 合格。发放基础补贴,即月发放工作补贴300元;
4. 不合格。基础补贴下浮20%,即月发放工作补贴240元;连续两次不合格,补贴下浮50%;连续三次不合格,停发补贴;若因“我的连云港APP”考核不合格,停发当月补贴。
(二)年度评优:
1.每年评选最美网格员和优秀网格员若干名,对获得表彰的网格员进行奖励。
2.年度内一次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底评优资格,累计三次不合格取消网格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