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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23-0001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8-28
文号: 堆委发〔2023〕4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堆委发〔2023〕40号 关于印发《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现将《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

关于印发《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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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委发〔202340

 

关于印发《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2023828

 

 

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加快实现平安灌南建设现代化,现就深入推进全县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平安组织建设、机制建设、业务建设、保障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现代化平安灌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将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固强补弱,推动村(社区)服务管理体系一体化运作、综治维稳力量一体化管理、打防管控工作一体化安排,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源头性、苗头性、基础性问题,实现平安稳定组织更加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效、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深入、网格化服务更加精准、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六更加一提升目标。

三、建设标准

平安村(社区)建设要注重力量统筹、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充分激发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打造联调联防联治联动联创工作格局,具体做到六到位、六无

(一)六到位

1. 平台建设到位。建成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配置警务、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场所和硬件设施,实行一个门进出、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

2. 矛盾纠纷化解到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信访秩序良好有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能够及时预测预警预防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员、网格员等调解队伍能够及时有效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民事矛盾纠纷,实现民事纠纷成讼数下降。

3. 治安防范到位。按村15人以上、社区30人以上标准配备专兼职巡防队伍,常态化开展主要道路、沿街商铺巡防和守望互助活动。主要路口、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鼓励安装防爬刺、一键报警、人脸及车辆识别、周界安防、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提升平安智能化水平。

4. 平安法治宣传到位。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法治宣传活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工作落实到位。

5. 特殊人群管理到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涉邪教人员等底数清、情况明,服务管理到位;动态排查流动人口、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出租屋、群租房,实现规范登记、管理、服务。

6. 网格化服务到位。规范科学划分网格,专兼职网格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法治宣传、平安创建等工作。便民利民惠民服务高效精准,经常性开展困难人群、弱势群体帮扶维权活动,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六无

1.无刑事违法犯罪1)村(社区):无刑事案件。(2)城市社区(村):无连续性侵财案件(指7天之内发生侵财性案件超过3起的);无重大暴力恶性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犯罪;无本辖区常住人口犯罪。

2. 无群体性事件10人以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3.无有影响的信访事件1)无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2)无进京赴省来市集体上访;(3)无有影响的非法上访事件;(4)当年无新增集体访事件。

4. 民转刑案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事件;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重大民转刑案件。

5. 无非法活动场所无黑恶势力团伙滋生发展、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活动场所;无生产、储存、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商品等各类非法场所;无收销赃、黑网吧及传销窝点。

6. 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火灾、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无死亡1人以上或伤害3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把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作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快实现平安建设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制定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推动齐抓共管、联动联建;要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要围绕建设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科学有序推进。要结合三官一律下网格、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走访大起底大化解等活动,帮助村(社区)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基层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成效成果和先进人物事迹,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动员部署,层层宣传发动,为平安村(社区)建设打下坚实思想和舆论基础。要注重典型培树,及时挖掘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

(四)强化考核评定。高质量平安村(社区)建设由政法委负责牵头考核,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综合评定的方法,由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评情况进行申报,检查考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上报县级进行联审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