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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23-001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4-18
文号: 三政发〔2023〕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架全市社会援助 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连发〔2023〕4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 长:孙大鹏成 员:袁 雯 张开花 刘 勇 陈…

关于成立三口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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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架全市社会援助 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连发〔20234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长:孙大鹏

 员:    张开花      陈玉兰  张乃齐  

赵广华      潘国海      刘文成

   张永全      张建军    

   庄军民      张春成  郭玉金

付长宝  潘玉军  孙从干  刘玉桂  朱开江

成春元  冯占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赵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三口镇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3418

 

 

 

 

 

 

 

 

 

 

 

 

 

 

附件

三口镇关于加快构建全市社会救助

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真心真情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应救尽救”,现将全市加快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动作为,加快构建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加快构建以村(居)委会“四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形成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人员为基础,整合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目标。

(一)构建主动发现网络组织。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由乡镇牵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社区网格员)为成员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小组。

1.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充分发挥村(社区)的服务功能,将“主动发现”工作纳入村(社区)工作职责范围,由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每个村(居)民小组(网格)落实一名社会救助信息员(可由网格长或村民小组长兼任),主动发现和了解本区域内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线索,经入户核实后,由各村(社区)及时上报社会救助工作小组。

2.我镇救助工作小组:镇成立由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民政及各承担社会救助(残联、人社、教育等)职能任务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开展主动发现、预警工作,及时收集、核查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施救。对本级能够完成的救助内容,由本级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实施救助。对本级不能完成的,及时推送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跟踪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二)畅通困难群众救助渠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公示栏、网站、微博、微信群等平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教育力度,公开救助联系电话,畅通多样化、高效率的服务渠道,密切干群关系,做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有办法、有回应、有实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三)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各级要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统筹管理、便民利民”的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依托金民工程的“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一个门进来、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基层平台服务流程,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基层平台服务模式,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要以“马上就办”的速度和“办就办好”的力度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二、简化程序,构建主动发现救助流程

建立救助“急难”群众的“绿色救助通道”,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简化救助工作流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困难群众摸底、核实、上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一)定期组织摸底排查。各村要协调组织好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巡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区域困难群众进行动态跟踪研判,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要重点聚焦未纳入救助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以及经救助后仍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主要包括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等;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因病因灾因祸因疫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近年来动态管理退出救助的家庭或个人;通过社会救助热线、信访等渠道反映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

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下同)等特殊对象,村(社区)或村(居)民小组(网格长)要定期开展走访。其中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的走访核查,通常每月不少于1次,在疫情、灾情、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期间,每周不少于1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在患重特大疾病时或出现生活自理能力全失的情形,其照料义务人或帮扶人每天要进行走访或照料。对遭遇突发性临时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要即刻巡查,分类救助。

(二)及时核查上报。各村(居)民小组(网格)信息员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巡查走访,发现需救助帮扶的对象,要及时上报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每周汇总各村(居)民小组(网格)上报的困难群众信息,将拟纳入救助保障的群众信息上报乡镇,如需紧急救助的要及时上报。我镇收到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信息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社工服务站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工作,并将发现的潜在救助对象报告当地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小组要每月集中研究一次各村(社区)组织主动发现和救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帮带基层落实制度、加强排查,要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应保未保、应救未救”问题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三)帮助申请办理。对因患病或残疾的特殊对象,本人申请有困难的,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员(网格员)协助其收集、准备相关的书面申请材料,帮助提交救助申请。对涉及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急难”对象,要及时推送各相关部门。

(四)提高审批效率。对经主动发现明显符合救助条件且情  况紧急的对象,由镇、村(社区)两委派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待紧急情况缓解后,再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给予政策解释。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如符合低保或特困条件的,要立即转入办理程序,在规定期限内给出办理结果。对符合其他部门专项救助的,即刻转办相关部门,设立专用台账跟踪办理结果,及时销案。

(五)分类建立台账。根据走访排查情况,建立“急难”对象台帐。按照困难人员身体状况、劳动能力、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等具体情况,将困难群众分为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临时困难等类别,分类分项建立台账,并做好回访,随时掌握困难群体各方面的情况变化,综合家庭致困原因采取不同帮扶和救助措施,做到及时有效精准救助。

三、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主动发现工作职责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明确主动发现责任主体,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小组,切实增强民生工作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再添措施、再补短板、再增力量,确定专人,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宣传引导。构建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举措,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宣传党的民生理论,宣讲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播党的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困难群众。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发现小组要定期组织对本村(社区)内的家庭进行困难情况摸排,及时主动了解、核实村(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做好困难家庭动态台账管理、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强化救助联动机制,社会救助工作小组要督导各村(社区)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及时受理,及时入户调查核实,依据困难程度从速给予救助,需要其他部门关注的要及时对接报告有关情况。同时要建立回访工作机制,确保救助有时效有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2023年开始,市民政局将困难群 众主动发现和救助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检查督查,列入对各地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统筹谋划,创新主动发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对基层的督查指导,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列入我镇、村(社区)工作的考核内容,进一步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