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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3-000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8-29
文号: 百政发〔2023〕4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政发〔2023〕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进一步压实各村、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相关部署…

百政发〔2023〕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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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342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尽最大努力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进一步压实各村、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相关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市、县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厘清职责分工,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安全监护责任,全面压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

1.全面开展辖区各类水域排查,完成防溺水警示标牌安装或更换,必要时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杆、绳等救生工具;

2.开展辖区防溺水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明确重点水域防溺水管理员,全面加强涉水安全监管和防护,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险情,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3.利用网络、农村“大喇叭”、微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家长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假期、校外安全管理,组织村党员干部、水域管理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对重点水域进行巡逻巡查;

4.统筹辖区各类水域的隐患整治、巡查督导等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二)派出所

1.把预防溺水事故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协助做好宣传材料制作、入户宣传、电话告知、日常联络等安全教育提示等工作;

2.深入开展溺水事故引起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近年来接报的溺水警情开展分析研判,督促指导各水域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巡逻频次、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劝离进入高风险水域游玩人员;

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一旦接处溺水警情,同步联动医疗救护、民间救援力量等及时前往救助,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4.强化打击处理,对偷盗或故意破坏防溺水警示标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对防溺水设施及时予以维护和更新;

5.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等有奖举报制度,对拨打110电话举报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偷盗、破坏防溺水设施,以及紧急施救未成年人落水等行为,依据见义勇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学校

1.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意识;

2.建立完善家校联系制度,教育工作者负责联系一定数量学生,进行日常提醒和防溺水教育等工作,重点突出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通过开展家访和电话访问等形式,引导家长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

3.加强与属地村的联系对接,强化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关心关爱工作,严防出现“看护真空”发生溺水事故。

(四)水利站

1.牵头摸排全镇河流、水塘、渠道等各类水域情况并完成管理责任划分界定,在防溺水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

2.制定落实水库、内河、水(池)塘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3.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内容,督导在重点水域配备救生设施设备。

(五)安监所

1.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涉水方面安全监管;

2.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生产经营场所涉水方面监督检查;

3.依规开展生产安全方面的溺水事故调查。

(六)自然资源所

1.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取土、取石行为;

2.督促相关单位对遗留下来的取土、取石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城建所

1.负责建设项目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加强对城镇园林绿化部门所管理公园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巡查管理。

(八)宣传科

1.通过主流媒体加强防溺水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网络等途径,制作刊播防溺水教育音频等;

2.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活动场所,会同学校、公安、水利、妇联、团委、安监等单位,联合开展暑期培训、视频宣传教育、急救知识普及等各类活动;

3.充分发挥各类志愿团队、返乡大学生作用,进行巡回式宣讲,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九)农业农村局

1.做好对农田在建项目工程设施防溺水工作监管;

2.重点做好项目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

3.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十)民政

1.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2.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教育,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十一)文化站

l.利用广播、电子屏等方式宣传防溺水基本常识、自救方法;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救助知识培训,督促落实救生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提高现场处置溺水事件的救护能力。

(十二)团委

l.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搭建公益课堂、爱心暑托班平台,用好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阵地,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重要内容;

2.成立“瞭望者”队伍,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巡河工作,对重点水域周边戏水青少年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安全提醒。

(十三)妇联

l.制作发放《防溺水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并组织开展儿童安全及自护自救等相关宣讲活动;

2.会同宣传、民政、学校、团委等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关爱帮扶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尽一切努力遏制中小学生溺亡事故。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宣传、公安、民政、学校、水利、团委、妇联等单位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分工,压实责任,落细举措,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将防溺水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及时通报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压力传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3625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36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