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招标办〔201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交易服务中心: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现就加强工作纪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
2.严禁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和聊天等。
3.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
4.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
5.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情况特殊可征得分管领导同意,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一天或病假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上述时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超出请假时限需续假的,必须重新履行批准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3.工作人员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
4.工作人员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留综合科存档。
三、严格考勤管理
1.考勤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2.实行工作人员上班签到制,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必须签到2次,即上午和下午上班各签一次。正常签到时间为正常上班后15分钟之前,超时签到的为迟到;不上班签到,又没有请假、出差(下乡)、城内办公事和开会的为旷工;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为脱岗;上班签到后提前离岗,不明去向的为早退。
3.综合科要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凡工作人员上班迟到、脱岗、早退、旷工、请休假、出差(下乡)、外出学习、外出开会及外出办公事等都要如实登记记录。
4.综合科按月汇总考勤结果,报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后存档备查。
四、具体考核措施
1.工作人员的考勤纳入年度考核评比,作为工作人员和科室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受到县优化办等单位通报批评或者一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或脱岗2次或旷工1天,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内受到县优化办等单位通报批评或者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或脱岗3次或旷工2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奖金,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内受到县优化办等单位通报批评并且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或脱岗4次或旷工3天以上的扣发其一季度绩效奖金,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工作人员事假或旷工的,按其标准日工资予以扣发。
4.凡科室、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月内有累计迟到早退5人次以上及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或有旷工累计3天以上现象的科室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
5.上述考核措施未尽事宜,另有其他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通知自二0一三年一月起执行。
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