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014309375/2023-00006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10-10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一、灌南县水利局主要职能(一)拟订水利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主要河库、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县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

灌南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灌南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一)拟订水利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水资源规划、确定的主要河库、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行业用水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

)指导河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区域骨干河道、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按照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各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负责水政监察、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水利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乡镇间的水事纠纷。牵头负责河道水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承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工作。

二、灌南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信息、会务、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史志年鉴和水利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综合计划科。指导全县水利规划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县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县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审查、上报省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研究拟订涉及水利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水利行政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水利方面的内容提出建议;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利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助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等职能;负责集中统一行使局政务服务事项,并牵头负责“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指导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执行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区域骨干河道、水库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全县河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河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退圩还库工作
    (六)河长制工作科。承担灌南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县级河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市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

单位负责人:邱 军

办公地点: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邮编:222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8322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