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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70/2023-00031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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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张委发〔2023〕41号 关于印发《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属支部:现将《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张店镇委员会 张…

关于印发《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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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委发〔202341

 

 

关于印发《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

(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属支部:

现将《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张店镇委员会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3825

 

 

 

 

 

 

 

张店镇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加快实现平安灌南建设现代化,现就深入推进全镇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切实加强基层平安组织建设、机制建设、业务建设、保障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现代化平安灌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将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固强补弱,推动村(社)服务管理体系一体化运作、综治维稳力量一体化管理、打防管控工作一体化安排,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源头性、苗头性、基础性问题,实现“平安稳定组织更加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效、治安防控网络更加严密、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深入、网格化服务更加精准、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的“六更加一提升”目标。

三、建设标准

平安乡村(社区)建设要注重力量统筹、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充分激发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打造联调联防联治联动联创工作格局,具体做到“六到位、六无”:

(一)六到位

1. 平台建设到位。建成村(社)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配置警务、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场所和硬件设施,实行“一个门进出、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

2. 矛盾纠纷化解到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信访秩序良好有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能够及时预测预警预防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员、网格员等调解队伍能够及时有效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民事矛盾纠纷,实现民事纠纷讼数下降。

3. 治安防范到位。按村 15 人以上、社区 30 人以上标准配备专兼职巡防队伍,常态化开展主要道路、沿街商铺巡防和守望互助活动。主要路口、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鼓励安装防爬刺、一键报警、人脸及车辆识别、周界安防、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提升平安智能化水平。

4. 平安法治宣传到位。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法治宣传活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配备、“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工作落实到位。

5. 特殊人群管理到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涉邪教人员等底数清、情况明,服务管理到位;动态排查流动人口、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出租屋、群租房,实现规范登记、管理、服务。

6. 网格化服务到位。规范科学划分网格,专兼职网格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法治宣传、平安创建等工作。便民利民惠民服务高效精准,经常性开展困难人群、弱势群体帮扶维权活动,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六无

1. 无刑事违法犯罪

1)村:无刑事案件。(2)城市社区(村):无连续性侵财案件(指 7 天之内发生侵财性案件超过 3 起的);无重大暴力恶性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犯罪;无本辖区常住人口犯罪。

2. 无群体性事件

10 人以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3. 无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1)无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2)无进京赴省来市集体上访;(3)无有影响的非法上访事件;(4)当年无新增集体访事件。

4. 无“民转刑”案件

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事件;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重大民转刑案件。

5. 无非法活动场所

无黑恶势力团伙滋生发展、“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活动场所;无生产、储存、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商品等各类非法场所;无收销赃、黑网吧及传销窝点。

6. 无安全责任事故

无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以上火灾、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无死亡 1 人以上或伤害 30 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村(社区)要把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作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快实现平安建设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书记辛澎涛任组长,政法委员张淑娟、派出所长汪洋任副组长,镇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信访、安监、文化站、团委、妇联、残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办。各村要参照镇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推进高质量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制定职责任务清单,推动齐抓共管、联动联建;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要围绕建设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科学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成效成果和先进人物事迹,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深入动员部署,层层宣传发动,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打下坚实思想和舆论基础。要注重典型培树,及时挖掘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镇政法办。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38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