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发〔2023〕44号
李集镇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集中攻坚月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9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工贸企业、渔业船舶、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宾馆旅店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餐饮场所、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燃气管线、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运输车、校车、客车、旅游大巴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媒体公示以及挂牌督办但尚未验收销号的安全隐患,突出各级督导组交办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风险辨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在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7.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及相应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监督检查、政府督导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三、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要组织推动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指导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条线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检查指导工作力度,推进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滚动开展自查自纠,充分执行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做到发现一条解决一条,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四、时序安排
本次行动持续至9月底,不划分阶段、不分环节。各条线结合行动方案,研究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行动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登记建档,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严格执法整治,强化巡查督导。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与县各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落实一案双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通过建立台账、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
各有关条线和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
李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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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集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