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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3-0005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16
文号: 新政发〔2023〕3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3〕35号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 现决定对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主 任:孙小慧副…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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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335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对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任:孙小慧

副主任:  

 员:高林春  李增勇  孙成宏  左华磊  单加辉

汪小梅      陈    封金宝  吴敏敏

孙东升      莫光帅  王金成  朱自强

     魏良越  张同能      席红刚

寇勇进  胡雪晴        邱会平

刘永明  刁成忠  蒲茂文      李小明

金孝峰  孙云孝  季海燕  宋成元  陈德军

苗来军  贾庆伟  顾群宝         王亚洲

   付电兵  张友忠   刘新奇  王海军

孙立新  刘希雨  程德银  于     单海玲

张万林  许维根      于海峰  王成俊

胡启东  周达仕  胥通新   吴丽红  王发志

李明星  薛志陆  管珍才  宋冬冬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承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席红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除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外,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议事机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镇直各部门、村(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提请推动本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本地政府委托组织派出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二)检查了解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三)定期汇总全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承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承办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阶段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情况,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本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报送全年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消防工作计划、意见或建议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检查督查形式根据需要确定,检查结束后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检查督查意见等。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1016


    (此件公开发布)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10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