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3〕36号
关于成立新安镇一事一议项目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直属单位:
根据灌南县农业农村局、灌南县财政局文件(灌农发【2023】43)“关于印发灌南县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一事一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安镇一事一议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林春 人大主席
副组长:莫光帅 党委委员
朱自强 财政分局局长
金孝峰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徐金华 水利站副站长
卜言东 财政分局会计
李丽娟 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会计
李明星 宋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王法志 东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吴丽红 大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孙立新 刘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胡启东 武障河村第一书记
吴士刚 大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206办公室,由金孝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项目验收任务,各相关村理事长或村书记负责本村项目的验收工作。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