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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3-00136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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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启,县医保局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作用,最大程度减负困难群众就医压力,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3〕59号)文件精神,医疗救助对象…

县医保局: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标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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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启,县医保局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应救尽救作用,最大程度减负困难群众就医压力,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3〕59号)文件精神,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县医保局主动对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总工会等部门,第一时间取得各类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并发给税务部门在系统上打上“零缴费”标识。此举,待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道开放后,医疗救助群体在各渠道缴费时将显示缴费金额为0元,避免大面积退费情形。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扩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及时救助、据实救助、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