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8946/2023-0036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通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7-06
文号: 灌民发〔2023〕4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等相关政策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
文件下载: 附件1.docx
文件下载: 附件2.docx
文件下载: 附件3.xlsx

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全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等相关政策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3 8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向县民政局申报3A及以下等级:

1.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等级评估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3A等级的可不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需要重新申报评估的。

在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向市民政局申报4A等级:

1.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或评估等级满两年,自评达到4A并有意申报的

2.获得4A等级满5年,需要重新申报评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慈善组织未年报

2.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2020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2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的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依法办会、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类社会团体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试行》进行申报。

、评估申报

评估申请

申报评估4A等级的社会组织于7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材料、申报评估3A及以下等级的社会组织于7月30日前向民政局提交材料,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下载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材料目录,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全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局申报,在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拟申报4A的社会组织材料及审核推荐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材料目录,由登记管理机关逐级审核后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 http: //mzt. jiangsu. gov. cn/→“办事服务”→“我要办”→“社会组织登记”→“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点击“评估申请”办理。

(二)材料提交

评估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待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另行通知。参评社会组织根据要求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选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点击“评估申请”→点击“修改”→点击“材料目录”上传全部附件材料后提交。

评估在线申报具体操作详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指南社会组织》,可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下载。

三、相关事项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所属社会组织参加评估。

全县性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推动自身规范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资料请从“江苏民政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求的社会组织请积极申报评估。

在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拟申报4A等级的社会组织,须经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市级民政部门申报。

 

灌南县民政局评估工作电话:0518-83265055

联系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17号,县民政局社会工作和社区治理科。

 

连云港市民政局评估工作电话 0518-8557383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秦东门大街398号1411 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处。

 

附件: 1.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 

2.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指南

3.可参评社会组织名单

 

 

                    灌南县民政局

2023年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