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连民儿童〔2023〕8号)等政策落地,决定在全县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排查、精准排查。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发现”,既摸排纳入保障的对象、又摸排存在潜在风险的对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压紧压实镇、村属地责任,条块联动、各尽其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着力解决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建章立制、常态长效,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前)
各镇根据县局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各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进行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动员培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儿童工作人员责任,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激发工作热情。
(二)精准排查阶段(11月10日-12月底前)
1.集中摸底排查。各镇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以村(居)为排查单元,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摸排各村(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底数,深入了解儿童家庭监护、政策保障、社会关爱和自我发展情况,分别针对已在册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形成问题清单。
2.动态更新信息系统。要结合摸排情况,认真对照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边摸排边更新,建立精准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库,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对入库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要做到儿童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况、父母及监护人信息、享受相关救助政策等基本信息完备。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动态更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确保数据精准无误。
3.评估分色管理。严格落实“四色管理”模式,根据精准排查结果尤其是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依据《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按照普通儿童(低风险)为绿色(四级)、需要关爱的儿童(中低风险)为蓝色(三级)、需要兜底的儿童(中高风险)为黄色(二级)、需要紧急干预的儿童(高风险)为红色(一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色分级管理。
(三)落实保障阶段(2024年1月)
坚持边查边改,对符合条件未纳入生活保障或未足额保障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要协助家庭或亲属申请;对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快解决、早解决。坚持分层负责,各镇要厘清职责范围,落实层级管理,及时明确责任,督促解决到位;对涉及到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由县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交办,召开未保领导小组会议商讨解决,并跟踪督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基层说明和解释清楚。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强化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于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要以此次摸底排查为契机,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接受教育、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信息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为精准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政策提供支撑。
3.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宣传。要通过学校教育、普法宣传等各种时机,向群众宣传政策,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监护人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要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逐步引导形成家庭依法尽责、国家、社会等各方面辅助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 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情况汇总表
灌南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乡镇、村(居) | 儿童姓名 | 身份证号 | 困境类型 | 信息来源 | 备注 |
注:1、信息来源:指提供信息的部门、排查新增;
2、表中儿童包括原有的和排查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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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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