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3〕27号
新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集镇村级公共卫生居民委员会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大力提升村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关于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灌卫〔2021〕65号)文件精神,现将对新集镇村级公共卫生居民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新集镇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丽媛 副镇长
副组长:孙建军 新集卫生院院长
成 员:陈士权 花园村党总支书记
马建亚 新集社区党总支书记
薛 伟 晏庙村党总支书记
张卫友 清泉村党总支书记
翟友桂 孙庄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温彦翔 陡湾村工作组成员
马云东 梨园村党总支书记
温玉功 温庄村党总支书记
吴继祥 大元村党支部书记
梁公道 街东村党总支书记
薛成亮 季圩村党支部书记
温良和 夏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施文来 塘河村党总支书记
朱祝青 新南村党总支书记
徐军生 徐老庄村党支部书记
金 涛 金圩村党总支书记
李早田 周庄村党总支书记
孙中国 陈刘村党总支书记
周亚祥 碾房村党总支书记
朱正宏 北洋村党总支书记
陈仕金 唐庄村党支部书记
朱祥龙 果林村党支部书记
何国华 莞渎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鲍维忠 兴庄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立松 孙湾村党总支书记
张明君 大前村党支部书记
管征清 菊花村党支部书记
二、依法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
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隶属于村(居)民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妇联主席、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任期与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相同,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以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主要包括: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落实公共卫生管理措施,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协调和组织动员,落实疫情防控“五包一网格”措施,做好村(社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管理,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推进卫生村(社区)、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人口信息收集监测和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做好孕产妇和 0-6 岁儿童、计生特殊家庭、农村“三留守”等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及帮扶工作;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健康扶贫等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倡导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组织对政府卫生健康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卫生健康需求和建议;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