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综执发〔2023〕18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3日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指示要求,持续改进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政府负责,共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整治;坚持质效评估,长效管理;坚持典型示范,创新引领。围绕重点整治城市管理领域不文明执法和基层执法事务外包等突出问题,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长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成一轮全员培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清退一批违规人员、清理一批外包事务、完善一批长效制度、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六个一”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组织推进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基层执法规范建设、制度规范长效提升、群众诉求有效回应“五大任务”,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明显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和水平明显提升、制度规范建设力度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城管执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履行综合执法职责、更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1.开展“一月一专题教育培训”。制定工作计划,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每月月初按照本月的专项执法内容,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模拟演练等形式开展,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办案相结合,使执法人员掌握基本的执法依据和办案流程,为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进行相应的知识储备。(责任单位:法规科)
2. 组织“一月一队伍训练”。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队列训练,每月组织一次体能训练,每次训练不得少于60分钟,通过“大练兵大比武”提振队员精气神,充分展现城管队伍良好风貌,做到令行禁止。同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会操比赛,以赛促练,提升队伍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
3.推动“一月一专项执法”。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每月综合行政执法重点,组织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集中查办一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采取定向执法方式,按照“找问题、堵漏洞、抓整改”要求,强化执法实务教学、场景式、沉浸式现场教学。(责任单位:法规科、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4.强化“一月一总结提升”。每月专项执法活动结束后,适时组织执法队伍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召开总结会。在总结会上进行办案经验分享、典型案例分析、疑难问题研讨等,并形成教科书式执法指引,达到指导执法办案工作的效果,实现“在实践中学习,在总结中提升”的目标。(责任单位: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二)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严肃执法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整治行动。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分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宣传教育。以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开展一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全员教育,将国家及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要求传达到全局每一名执法人员,提升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科、政工科)
2.自查自纠。围绕队容风纪、执法管理制度、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装备车辆使用、执法案件、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排查和问题梳理。认真开展城管“四进” 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商户、进学校),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3.问题整改。要围绕自查自纠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可以马上改的,立行立改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常抓不懈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4.巩固提升。强化长治长效,常态化开展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活动。要持续查摆,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研究,查清症结和成因,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满意度。(责任单位: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5.重点督查。组织专门监督检查力量,采取调查走访、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等形式,对城管队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检查。对存在执法不作为或者乱执法、执法牟利、粗暴执法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督查科)
6.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将城市管理执法事务外包给服务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相关事项;严格清退违规招录、不符合从业条件、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害队伍形象的协管(辅助)人员;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协管(辅助)人员着装和标志标识使用管理;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打骂侮辱当事人以及乱罚款、滥收费、硬整治等问题;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责任单位:政工科、督查科、后勤科)
(三)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建设。坚决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对镇综合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强化对执法活动和执法队伍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建立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评查、执法评议,定期通报执法问题。
1.摸清底数。要聚焦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外包、人员违规招录、违规着装和使用标志标识,以及吃拿卡要和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全面摸清现状和底数,做到排查区域、人员、内容全覆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协调科)
2.突出重点。执法外包和违规招录协管(辅助)人员是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城管领域服务企业,要逐一审查服务协议和人员岗位职责,坚决清理包含执法、检查、整治等内容的服务协议。对协管(辅助)人员招录,要联合公安、征信等部门审查违法犯罪、失信和招录记录,坚决清退违规招录,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在未完成清理规范之前,不能进行新进人员招录工作。指导各镇做好执法外包和违规招录协管(辅助)人员的清理清查工作,汇总各镇清查清单,做好统一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协调科)
3.齐抓共管。制定和完善执法标准规范,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对镇级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责任单位:协调科、法规科)
(四)推动制度规范长效提升。对照省、市制度规范要求,形成切实可行的队伍建设、监督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1.健全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促进城管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人事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财务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等制度,确保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档案管理方面,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政工科、财务科、办公室)
2.及时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考勤制度、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包括完善文书管理、值班管理、考勤管理、着装管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执法监管、责任追究等等,坚持明规矩于前,施奖惩于后,落实文明执法承诺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责任单位:法规科、政工科、办公室)
3.持续深入推进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建立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体系,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方式方法,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照《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照《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健全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坚持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责任单位:法规科、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市容环卫科)
4.规范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文书按照住建部统一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出问题并改进。在适用法律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办案,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事项每项具体违法行为名称、引用法律依据,以及处罚幅度等要作出细化规定,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通过部门联动、集体讨论、咨询法律顾问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有效降低行政决策风险,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法规科、城管大队、渣土办、批后大队)
(五)确保群众诉求有效回应。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群众诉求信息,分析判断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和执法冲突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问题的治理力度,及时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以及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停车管理等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做到办事有效率、诉求有回应、服务有温度,让城市更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执法更规范、公正、文明,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和征求意见电话号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和征求意见电话号码,让民众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政府机构提供意见和建议,并指派专人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回应,借助大数据互联网,让民众更加方便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方便对于民意的统计和分析。(责任单位:综合指挥中心)
2. 设立征求意见台或设置征求意见箱。在公共场所或机关大厅等地方设立征求意见台或设置征求意见箱,让民众直接在台上留言或填写意见表,或直接将意见和建议投入箱中,通过这种简单方便的方式,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到公共决策中来。(责任单位:协调科)
3. 发放征集意见调查表或征求意见函。通过发放征集意见调查表或征求意见函的方式来了解民众对于城市管理某一专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让民众更加充分地表达自己对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可以适时统计和分析民意,并及时采取措施。(责任单位:协调科)
4. 召开专题座谈。通过召开专题座谈的形式来了解民众对于某一问题的看法和建议,直接与民众进行交流,深入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及时采取措施。(责任单位:协调科)
5. 走访一线员工或者组织开展基层调研。通过走访一线员工或开展基层调研的形式来了解实际情况和民众的反馈。更加深入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及时采取措施。 (责任单位:协调科)
需采取多种方式来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群众诉求有效回应。既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也要及时给出反馈和采取措施,还要让民众感到政府真正关心他们的需求和意愿,从而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计划、部署实施(6月30日-7月10日)。对照上级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区分任务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分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召开会议,部置任务,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推动落实(7月11日-10月31日)。
按照第一项任务“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第四项任务“推动制度规范长效提升”和第五项任务“确保群众诉求有效回应”的相关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内容,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脚踏实地,推动落实。
围绕第二项任务“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第三项任务“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建设”相关要求,对照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逐一销号。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长效提升(11月1日-12月31日)。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效评估,全面总结经验,巩固行动成果。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探索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效能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是规范队伍建设,关键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核心是城市管理队伍形象再提升,对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的
现实需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的有益尝试,切实增强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力求规范,注重实效。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部门广。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形成主要领导主管、分管领导主抓、专业部门牵头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准备充分、行动到位、责任落地,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三)加强督导,宣传典型。要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落实监督通报制度。注重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执法保障、案件查办等方面培育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积极宣传典型事例,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正能量,展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面貌。
请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局法规科报送相关表格和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信佳颖15240310685(223464);邮箱:437808127@qq.com。
附件:1.“完成一轮全员培训”目标任务排查表
2.“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
3.“清退一批违规人员”目标任务排查表
4.“清理一批外包事务”目标任务排查表
5.“完善一批长效制度”目标任务排查表
6.“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
7.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
附件1
“完成一轮全员培训”目标任务排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
有无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勾选) | 有 | 无 | |||||
执法人员培训达到60学时(年度) | 总人数 | 低于20学时人数 | 低于40学时人数 | 完成60学时人数 | |||
协管(辅助)人员完成全员培训(2023年6月之后) | 总人数 | 未完成人数 | 已完成人数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勾选)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
执法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标识 | 存在 | 不存在 | ||||||
协管(辅助)人员着装和标志标识使用不规范 | 存在 | 不存在 | ||||||
执法车辆等标志标识使用管理不规范 | 存在 | 不存在 | ||||||
执法行为不规范,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滥收费、硬整治、打骂相对人等问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3、 | ||||||||
…… | ||||||||
失职渎职、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问题线索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3、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清退一批违规人员”目标任务排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勾选)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
严重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包括受到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列为失信名单等人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 | ||||||||
粗暴执法,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行为的执法人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 | ||||||||
不按照协管(辅助)人员招录制度违规招录的协管(辅助)人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 | ||||||||
严重违法违规的协管(辅助)人员(包括受到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列为失信名单等人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 | ||||||||
粗暴对待管理服务对象,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行为的协管(辅助)人员 | 存在 | 不存在 | 1、 | |||||
2、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4
“清理一批外包事务”目标任务排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协议名称 | 协议内容排查情况(勾选) | 岗位职责排查情况(勾选) | 整改措施(勾选)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
问题类型 | 存在 | 不存在 | 问题类型 | 存在 | 不存在 | 立即终止协议 | 终止履行,修改协议 | 调整岗位职责 | ||||
1 | A | 在第三方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出现了“检查”、“调查取证”等应当由法定机关按法定程序实施的行政执法内容以及协议中的相关问题 | ||||||||||
B | ||||||||||||
C | ||||||||||||
D | ||||||||||||
E | ||||||||||||
F | ||||||||||||
G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备注:A为在协议(合同)中约定由第三方实施“检查”、“调查取证”、“限期拆除”、“调查取证”等应由法定机关按法定程序实施的行为;B为在协议(合同)中以提供“技术服务”为名,实际操作中将行政检查、调查取证、整改恢复等行政执法行为变相交由第三方实施;C为协议(合同)约定购买的服务内容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超越政府购买服务范围;D为协议(合同)对服务、执法、管理界限规定模糊,约定“第三方参与联合执法”、“驱赶并制止辖区内一切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制止、查处、处置、整改违法行为”等易使外包公司认为获得了相关管理权限的表述,没有规定第三方服务与执法的衔接机制,没有规定禁止第三方行使行政管理(执法)行为;E为协议(合同)规定对第三方的考核事项涉及行政管理(执法)内容,如在考核指标中明确规定第三方公司市容服务范围内“占道经营被上级考核扣分的,每丢1分扣1000元绩效”的;F为协议(合同)未规定行政机关对第三方的指导监督义务,缺少对第三方服务质量的监督条款;G为协议(合同)签订未经政府采购程序或者未进行规范的合法性审查。
附件5
“完善一批长效制度”目标任务排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现有制度名称 | 整改措施(勾选)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
保持 | 修订 | 废止 | ||||
1 | ||||||
2 | ||||||
…… | ||||||
合计 | (个) | (个) | (个) | (个) | — | — |
序号 | 新增制度名称 | 制度规定的主要方面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
1 | ||||||
2 | ||||||
…… | ||||||
合计 | (个) | — |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备注:该表由市、县(市、区)填报。
附件6
“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12345政府热线)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群众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 1、 | |||
2、 | ||||
3、 | ||||
…… | ||||
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 1、 | |||
2、 | ||||
3、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备注:该表由市、县(市)填报。
“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信访举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群众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 1、 | |||
2、 | ||||
3、 | ||||
…… | ||||
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 1、 | |||
2、 | ||||
3、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备注:该表由市、县(市)填报。
“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目标任务排查表(网络舆情)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查内容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责任人 |
群众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 1、 | |||
2、 | ||||
3、 | ||||
…… | ||||
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 1、 | |||
2、 | ||||
3、 | ||||
…… |
排查日期: 排查负责人: 填表日期:
备注:该表由市、县(市)填报。
附件7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有无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勾选) | 执法人员培训达到60学时(年度) | 协管(辅助)人员完成全员培训(2023年6月之后) | ||||||
有 | 无 | 总人数(人) | 低于20学时人数(人) | 低于40学时人数(人) | 完成60学时人数(人) | 总人数(人) | 未完成人数(人) | 已完成人数(人)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个) | (个) | (个) |
审核人: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整治一批突出问题)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执法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标识 (个) | 协管(辅助)人员着装和标志标识使用不规范(个) | 执法车辆等标志标识使用管理不规范(个) | 执法行为不规范,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滥收费、硬整治、打骂相对人等问题(个) | 失职渎职、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问题线索(个)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个) |
审核人: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清退一批违规人员)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严重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包括受到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列为失信名单等人员)(个) | 粗暴执法,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行为的执法人员(个) | 不按照协管(辅助)人员招录制度违规招录的协管(辅助)人员 (个) | 严重违法违规的协管(辅助)人员(包括受到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列为失信名单等人员)(个) | 粗暴对待管理服务对象,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行为的协管(辅助)人员(个)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个) |
审核人: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清理一批外包事务)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排查协议 (份) | 存在问题 (个) | 终止协议(份) | 终止履行,修改协议(份) | 排查岗位职责(个) | 调整岗位职责(个)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个) |
审核人: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完善一批长效制度)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市、县(市、区) | 制度名称 | 整改措施(勾选) | |||
保持 | 修订 | 废止 | 新增 | |||
1 | **市 | |||||
2 | …… | |||||
3 | …… | |||||
4 | **县(市) | |||||
5 | …… | |||||
…… | **区 | |||||
合计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审核人:
目标任务排查汇总表(回应一批百姓关切问题)
城市: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市、县(市) | 群众反映的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个) | 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个) | ||||
12345政府热线 | 信访举报 | 网络與情 | 12345政府热线 | 信访举报 | 网络與情 | ||
1 | **市 | ||||||
2 | **县(市) | ||||||
3 | …… | ||||||
4 | …… | ||||||
5 | …… | ||||||
…… | |||||||
小计 | |||||||
合计 |
审核人: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