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发〔2023〕50号
关于调整李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
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体系,鉴于李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更好地开展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现决定对李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其成员组成如下:
一、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 任:王 鑫 镇 长
副主任:程 强 人武部长
成 员:郑 昆 派出所所长
蒋冬艳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冬燕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刘金柱 民政办主任
程志国 水利站站长
孙苏静 城建所所长
刘传金 安监所所长
吴泽玉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贤玉 农护办主任
谢文伟 国土所所长
臧金慧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在各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议事机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提请推动本级政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经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本地政府委托组织派出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
(十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李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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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集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