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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3-0004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05
文号: 百政发〔2023〕4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百政发〔2023〕4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百禄镇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成员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各村、各单位职能作用,在全镇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现将我镇青…

百政发〔2023〕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百禄镇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成员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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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349

                    

 

关于进一步明确百禄镇青少年生命健康

关爱工作成员单位目标任务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各、各单位职能作用,在全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现将我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明确如下请各单位对照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3625



百禄镇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成员单位

任务清单

 

镇宣传科:

1.发挥牵头、统筹、协调职能,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全镇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

2.利用国庆节、抗战胜利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充分发挥县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每年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10次。

3.做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推广关爱青少年成长工作品牌经验。

4.常态化开展三下乡、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非遗项目进课堂等活动,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5.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功能,利用节假日、寒暑假,面向青少年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让他们接受生动的生命健康教育。

6.依托全镇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志愿服务工作。

7.大力推进青少年群体全民阅读行动,每季度开展主题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

8.深入推进扫黄打非”“护苗行动工作,严厉查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9.强化网络空间监管,开展网络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涉及未成年人的非法传播活动。

10.鼓励、支持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

11.常态开展八礼四仪教育,提高青少年文明素养。

12.面向社会开放,拓展阵地建设内涵和服务功能,构建线上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每月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

13.加强全镇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志愿队伍建设,形成镇、村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服务体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镇村结对共建等活动,志愿者业务提升培训覆盖率100%

14.精心组织每年一度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好宣讲、展播、体验、交流等系列活动。

15.充分发挥青少年援助中心热线电话作用,畅通线上服务通道,常态化开展热线咨询、网络咨询、当面咨询活动

16.组织开展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每月不少于2场。

17.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县级文明家庭、文明家长、文明学生评比与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文明素养。

18.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汇聚网络正能量,构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19.加强全镇网络媒体管理,签订行业自律责任书,提高网络责任意识。

20.做好新时代好少年等正面典型线上宣传,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21.开展清朗”“净网等行动,严厉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不良有害信息。

22.搭建生命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定期举办心理健康名师网上课堂,拓宽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渠道。

23.联合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教育,实现校校到、全覆盖。

24.实现网络监测、巡查常态化,及时查处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等不良行为。

25.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

26.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应对涉及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的社会舆情。

镇社会治理和综合指挥中心:

 1.推动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全县青少年成长社会法治环境监测评估。

2.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平安灌南"建设考核目标并赋予一定权重。

3.建立、健全政法系统耒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4.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心理预机制、及时对涉案成年人进行安抚和矫治。

5.依托政法综治管理网络,定期、全面排查列入政法综治管理的失足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常态化开展一对一结队帮教活动。

6.统筹家庭、校园、社会力量,整体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7.开展政法系统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校园覆盖率100%

8.建立校园犯罪及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危害青少年生命健康事件。

9.积极参与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志愿服务工作。

镇司法所:

1.将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现普法进校园活动全覆盖。

2.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涉及青少年成长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村、社区普法覆盖率100%

3.推进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全覆盖,明确法律顾问职责,提高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水平。

4.畅通青少年权益维护通道,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热线、网络服务平台对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优先办理。

5.实行青少年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

6.与公检法建立联动机制,对青少年刑事案件实行全程援助制度。

7.积极参与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8.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11”关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走访、帮扶制度,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学习、就业、生活难题。

镇组织科:

1.依规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业人员配备工作。

2.积极参与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

镇中、小学:

1.成立教育系统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学段工作组、润心护苗工作专班,制定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建立领导包片区、科长包学校的分级责任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3.每学期开展1五项管理”“双减、校园欺凌、防溺水、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实行清单制整改。

4.建立休学学生回访固定机制,督促学校常态开展休学学生回访工作。

5.每年3月、10月集中组织开展1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督促严格按照劝返流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明确权重,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班主任绩效评价和教师教学质量管理,把控辍保学工作成效作为学校、校长、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6.推进学校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达星升星创建工作,至2025年全镇中小学二星级达标率为100%

7.通过招聘、转岗、培育等手段逐年按比例配备专兼职教师,3年内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老师,兼职教师配备到位,2025年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达到师生比1:500的配备标准。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开展1次全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培训,培训率达100%,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内容。

9.组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顾问团,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顾问分组包校机制,每学期集中开展顾问工作不少于1次。

10.做好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学校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各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学生一生一档,一生一策,一对一()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1.畅通严重精神问题学生转介医治绿色通道。对有疑似心理、行为精神严重障碍的青少年学生,指导其家长陪同学生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治。

12.每年5月、10月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3.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要求,学校每班配备1名心理健康委员(心理观察员),建立朋辈机制,每两周开设1节心理健康教育课,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框架。

14.持续推进倾听一刻钟工作,促进青少年与家长、教师、学生同伴思想教育。

15.全镇中小学每学期开展1次以"生命教育"为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师生敬畏生命、热爱生命和珍惜生命。

16.指导督促学校在开学初、青春期、考试前、毕业季或发生重大事件后,指导督促相应的心理调适、干预等心理辅导活动。

17.常态开展八礼四仪专项工作,每年5月、6月、9月份集中开展八礼四仪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八礼四仪教育。

18.加强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举办校园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文化节等节日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9.落实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严格限定考试次数,严禁学校排名排序。同时,提高课后延时服务质量。

20.加强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在校园周边等醒目位置投放、张贴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的宣传标语。

21.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综合类安全教育活动,每月深入学校开展1次安全专项工作检查。

22.联合相关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23.每年6月作为防溺水教育攻坚月,将学校开展防溺水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评优评先内容。

24.每年4月、10月为防学生欺凌专项工作攻坚月,将学校开展防欺凌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评优评先内容。

25.定期开展青少年安全体验和实操训练。

26.与县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经常性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进校园宣讲活动。

27.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拒绝有偿补课承诺等活动。

28.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四个100%”,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

29.强化家校联动,协同育人。学校建立健全三级家委会,完善家长学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家长的培训工作,提升家庭教育孩子能力。通过亲子互动、家长讲坛、家长热线、家长志愿者等,密切家校联系。

30.与妇联联合,每年4月份、10月份开展集中家访活动,做到病残学生、特殊家庭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经济困难学生等四个必访,重点学生的入户家访每年要不少于3次。

31.学校设立校长信箱热线电话,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畅通学生反映问题渠道。

32.推动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向校外拓展,组织青少年到红色教育基地、公共文化场合等参加活动。

33.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定期进行普法教育、禁毒教育和预防性侵教育等。

34.做好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工作。

35.在教师职称评聘上向心理健康教育倾斜。

36.按照教育双减要求,增核课后延时心理健康教育绩效工资。

镇派出所:

1.严防严打侵害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

2.全面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校园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接入全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3.定期排查校园周边和公共场所涉及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风险隐患。

4.学校周边上下学人流高峰护学勤务实现全覆盖。

5.建立校园重大警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6.基层派出所与学校结对共建率100%,协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7.全面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与职责,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8.加强警校联系,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实施欺凌等不良行为。

9.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禁毒禁赌教育进校园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场。

10.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在接到村委会劝返疑似辍学学生无效报告后,负责对家长或监护人训诫,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镇卫生院:

1.制定全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2.开通医院绿色通道”,畅通社区、学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精神卫生医疗机制的转介通道。

3.设立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服务。

4.开设青少年家长健康讲堂,每月至少开设讲座1次。

5.每年与教育局联合开展1次青少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做好入院治疗、管理和服务工作。

6.开展心理健康成长专业指导进校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镇财政所:

1.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优化教育预算安排结构,支持教育条线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

2.争取资金,保障未成年人中心、乡村少年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儿童之家等关爱青少年项目费用。

3.将未成年人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4.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双减政策落实,按省定标准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5.保障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免费开放的经费。

6.积极参加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

镇民政办:

1.每半年开展1次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及时将有关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

2.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3.灵活运用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手段,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

4.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工作站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5.引进社会力量慈善基金,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

6.开展针对未成年人主题关爱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7.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巡查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规培训、隐形学科培训等行为。

镇水利站:

1.制定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和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2.在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不定期地在社区进行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

3.落实河长制,定期对河道、水源地、水库、坝闸、输水渠等进行巡查,对长年保持深水的水域由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每月对重点危险水域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4.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水上应急救援培

镇文化站:

1.加强青少年题材的广播剧、短视频、文艺作品等创作,并通过各类平台进行传播。

2.办好体育运动会、县长杯足球赛、六一艺术节等重大体育文化活动。

3.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

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的演出活动。

5.定期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巡查,依法查处非法违规培训、隐形学科培训、传播不健康思想等行为。

6.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旅游场所文化娱乐设施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7.经常开展传统文化、非遗项目等进校园活动。

8.举办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等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活动。

镇执法局:

1.在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进行1次食品卫生安全法规专题宣传。

2.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严厉打击各种销售、出租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的不法经营行为。

4.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对校园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格审批。

5.加强宾馆、酒店等场所管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防止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事件的发生。

6.加强烟酒、彩票经营管理,在店铺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7.加大对不良广告的查处力度,杜绝不良广告对未成年人危害。

镇团委:

1.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设计策划主题队日、主题团日活动载体,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2.用好青年大学习”“青年大讲堂等平台,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

3.实施好梦想小屋等重点项目,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

4.开通“12355”热线,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协同各镇未保站(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和运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组织省市好少年评选、推荐、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6.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能力。

7.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广泛组织强国复兴有我”“红领巾寻访”“红色线路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8.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自护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青少年生命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9.协助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10.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镇妇联:

1.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利用家庭日、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活动。

2.常态化开展一法一条例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3.建好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通家庭教育热线,落实家庭教育十百千万方案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4.落实家长暴力、校园欺凌等报告制度,有效制止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行为。

5.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村居儿童关爱点等场所,开展亲子互动、家教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青少年关爱活动。

6.做好留守、经济困难、病残、单亲、重组、离异等家庭梳理排查工作,建立心理异常家庭成员档案,及时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等工作。

7.建立健全妇联干部和学校教师联合家访工作机制,重点关爱家庭异常、生理异常、心理异常青少年。每年4月份、10月份,联合教育部门集中开展四必访活动(病残学生必访,重组、单亲、离异家庭学生必访有心理问题倾向或行为学生必访,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必访)

8.发挥妇联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支持家长学校、儿童之家、村居儿童关爱点等建设。

9.做优海生草等公益项目,打造青少年关爱工作品牌,提高青少年关爱工作实效。

10.利用社会资源,对困难青少年群体开展捐资助学、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等关爱活动。

11.指导家庭持续进行教子有方收听活动,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12.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镇关工委:

1.加强校外辅导站建设,充分发挥辅导站育人功能。

2.发挥五老作用,定期组织五老进辅导站、进校园、进社区,开展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

3.组织开展老少同台”“技艺传承”“红色血脉赓续等活动,架设代际沟通桥梁。

4.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支持未保工作站建设。

各村(社):

1.建立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青少年生命关爱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工作研判,有效处置各种问题。

2.加强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建设,开展法则宣传、家教辅导、亲子交流等活动。

3.按照属地责任,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开展特殊未成年人排查,摸清留守、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心理异常等未成年人底数,建立台账,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并定期开展走访服务。

4.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辖区内的学校、村()委员会责任,宣传政策,做好动员返校、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等劝返工作。对拒不改正的家长或监护人,由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5.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辖区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及生命健康安全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加大救护帮扶力度,落实国家政策,对贫困家庭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措施,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7.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体系,督促落实监护责任,排查监护安全隐患,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8.对特异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评估,实施分类帮扶。对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家庭成员及时评估并转介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救助。

9.发挥村民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开展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等活动。

10.依法开展镇辖区范围内文化市场整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取缔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场所、网吧、台球室等经营场所。

11.做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好少年等评比宣传工作,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

12.购置必要救援器材,在水库、河道、沟渠显著位置及人员流动密集处设置防护设施,配备救生圈、竹竿、绳索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