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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23-00368 信息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行政区划与地名,社团管理,扶贫,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26
文号: 灌民发〔2023〕7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区〔2023〕1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连民区〔2023〕3号)要求,结合…

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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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区〔2023〕1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民区〔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区〔2023〕1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民区〔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通过构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夯实乡村地名管理基础、规范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工作体系

1.完善乡村地名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调整完善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健全联动机制,明确民政、住建、公安、交通、水利、城管、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在乡村地名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提高乡村地名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专家资源,合理分配物力财力,加强对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强化监督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定期评估乡村地名管理工作,推动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保护等工作质量提升。

2.落实乡村地名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地名方案,规范开展乡村地名命名的申报、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工作。乡村地名的命名需按照管理权限由行业主管部门或镇组织申报,根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依据《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地名备案公告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在法定期限内对各部门批复的地名进行备案公告,保障地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地名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随意命名或滥用乡村地名,不断规范乡村地名管理工作。

3.推动地名规划落地见效。要在乡镇地名规划的基础上,注重与国土空间等规划相衔接,拓展乡镇地名规划范围,将村级地名规划纳入乡镇地名规划范围,倡导“一地一策”推进地名规划建设,结合当地经济、人文、历史、民俗、环境等要素,提升地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集中展示乡村地名集群风貌,提升地名集群效应和凝聚力,增强村民对乡村地名的认同感。

(二)加强乡村地名命名标志管理

4.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梳理乡村地名现状,全面开展城乡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名多地、擅自命名等不规范地名排查工作,掌握乡村地名底数。加大对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力度,提高乡村地名命名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织密乡村地名网络,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4年6月,全县30%以上行政村完成辖区地名命名,2024年底前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辖区完成地名命名,2025年全县行政村辖区实现地名命名全覆盖。

5.提升乡村地名命名品位。各地要建立完善地名专家库和地名采词库,充分发挥专家库智囊团作用,坚持从古典文献、志书史书等资料中集聚地名命名资源,形成优质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时代特征,杜绝新增“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在地名命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美丽乡村风貌的“安居地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乐业地名”、保护乡村历史文化的“乡愁地名”。

6.强化乡村地名标志管理。要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标志管理工作机制,联合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检,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改一批不规范地名,强化各类地名标志设置规范、符合标准,发挥好地名标志的导向作用。结合乡村地名建设需求,创新地名标志形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智能化于一体的特色乡村地名标志景观。到2025年底,全县实现“有名有牌、内容规范、密度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材质坚固、外观协调”的乡村地名标志建设目标。

(三)深化乡村地名文化保护利用

7.传承保护历史地名文化。建立健全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对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的收录工作,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对已公布或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老地名,不得随意更改。深入挖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历史文脉、乡土风物的老地名,持续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并建立县级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镇要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碑牌、地名文化长廊、地名文化公园、地名文化街区、地名文化墙等模式保护优秀乡村地名文化,至2025年底实现全县行政村地名文化载体有效覆盖。

8.加大乡村地名文化推广。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方志办、档案馆、图书馆等部门和单位的交流合作,深入挖掘乡村地名资源,广泛征集乡村地名故事,组织专业力量采编乡村地名文化丛书,引导专业人士、社会力量创作以乡村地名为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地名文化宣讲活动,弘扬革命文化、优秀地名文化,讲好地名故事。利用科技手段,引入二维码标牌等数字地名标识,方便群众获取地名信息和文化解读。利用好乡村文化墙、宣传栏、公告板等载体展示乡村地名文化故事,增强乡村居民对乡愁认同感和家乡的归属感。

(四)提升乡村地名信息应用成效

9.提高乡村地名采集质效。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建立乡村地名信息日常采集、更新维护机制。对乡村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要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对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要积极发动和引导当地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丰富文化内涵的乡村地名应及时补充到百度百科词条,加大宣传推广。建立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志愿者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群众自主采集、志愿者采集上图效果监测,建立采集上图工作程序,提高采集上图效率,确保地名信息质量。

10.拓展乡村地名服务领域。各地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服务乡村发展,推动地名服务与乡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等深度融合,便利城乡资源双向流动。结合乡村地名信息资源实际制作乡村地名“一张图”,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地名信息服务。积极探索更有创意和价值的地名服务,拓展地名康养服务、地名教育服务、地名历史文化保护、地名创意设计等领域,将地名与生产生活、公共出行等需求结合起来,最大程度拓宽新时代乡村地名服务领域。

11.打造乡村地名产业品牌。结合当地乡村产业优势,以规范的地名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发挥地名地理标识功能,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宣传中融入地名元素,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积极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副产品品牌矩阵,提升乡村产业竞争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培育“大数据+地名文化+文旅”“大数据+地名文化+民宿”“大数据+地名文化+非遗”“大数据+地名文化+农产品”等产业多元化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各产业之间相互借力、相互推动,促进乡村地区产业振兴、文化自信、生活富足。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县级制定“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方案,进行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步骤安排。

(二)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根据工作方案,稳步推动“乡村著名行动”工作进程,织密地名网络、挖掘地名文化、创新地名服务。

(三)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检查验收全县“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成效,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

(四)2026年全年,持续深化巩固“乡村著名行动”成果,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四、重点工作

(一)要突出示范引领成效。结合实际,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创新,遴选有特色、有潜力的乡村作为示范区,打造一批标杆性示范地区,为本地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发挥引领性作用。

(二)要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加强部门合作,深入挖掘乡村地区地名文化,形成一批地名文化文创产品,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地名文化集中展示区,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开展专题地名文化故事宣讲活动,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

(三)要选树特色地名标志。整体规划,通盘考虑,打造一批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特色乡村地名标志,利用声、光、电等氛围渲染,充分吸引外来游客打卡拍照,促进形成地名标志网红景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传播乡村地名文化,擦亮乡村地名“名片”。

(四)要形成实践经验成果。“乡村著名行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评选出一批有特色、善创新、传文化、促发展、助振兴的优秀典型,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著名行动”实践成果,推动实现地名命名集中密集、地名质量显著提升、地名标志齐全规范、地名信息应用增强、地名文化保护成果斐然、地名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高效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经费资源。充分发挥地名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工作培训。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的现状,组织镇、村(居)等工作人员开展乡村地名管理工作学习培训,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路径,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杂志、自媒体等媒介平台,着重宣传“乡村著名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认同感和影响力。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1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