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规划范围:北至长汤路,东至连镇铁路,南至灌溉水渠,西至社区东南侧农路;规划总用地约34.65公顷(约520.28亩)。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
产业定位: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国家省市等发展战略导向及园区基础优势,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确定为以板材加工(含家居及上下游产业)、机械制造和新材料制造等为主导产业。
二、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工业集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征求灌南县张店镇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四、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南县张店镇南北街9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61368658
邮 编:222533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办公楼A座1804室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8-85783777
邮 编:222023
电子信箱:z_hui94@163.com
六、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