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统发〔202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领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园区统计机构,县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领域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投资运行趋势,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现就进一步做好投资领域统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严禁代填代报
统计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明确规定,坚持由企业自己联网直报数据,绝不允许各级统计机构或其他行政部门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报表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绝不允许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自行修改。
二、全面梳理在库项目,提高数据质量
各属地需要全面梳理停缓工、竣工项目、虚假项目等,及时有序进行退库,确保2024年在库项目为真实有效的项目,进一步夯实全县投资项目的数据质量。
三、严格执行证数一致,确保数出有据
属地要严格落实投资数据和凭证审核制度,将投资凭证审核贯穿到整个月报期间。严格落实国家制度相关要求,严把审核关,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凭证提供流程和上报要求,确保投资数据与凭证的一一对应,确保凭证与数据完全一致,确保投资领域数据“审好、报好、经查”。
四、加强监测引导,力促项目结构健康发展
属地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结构的关注,定期到项目施工现场开展项目核查,实地查看形象进度和数据的准确性,确保项目建安与设备购置的结构真实有效。
五、加强项目入库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县局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规定》,加强申报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力度,严把数据源头关。各属地要督促企业认真规范准备申报入库项目的备案文件、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发票、现场照片等资料。2024年所有新增入库项目,专业人员必须现场确认项目真实性,市局将对5亿元以上项目进行现场确认。
特此通知。
灌南县统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