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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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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教育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教育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根据科室(中心)职责分工和内容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科室(中心)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目标管理。

(二)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认真落实《灌南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确保按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责任追究、举报受理等制度,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提高水平。加强信息人员培训, 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全体干部认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2022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等方面。2023年,我局将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