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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10409041/2024-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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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科室、中心,各镇残联:《灌南县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实施方案》已经理事会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1日 灌南县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

关于印发《灌南县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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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各镇残联

灌南县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实施方案》已经理事会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321

 

 

 

 

 

 

灌南县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残疾人需求为基本出发点,认真落实《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政府有关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残办发〔20243号)文件和《连云港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文件),充分发挥残疾人之家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为扎实推进2024年度省政府有关民生实事任务落实,全面推行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机制。经研究,拟在全县重点创建2家省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2家市级五星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推动全县残疾人之家建设质量实现新提升。

三、组织领导

县残联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庞士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海波任副组长,教就科牵头负责创建和星级评选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康复科、安全科、组织维权科、就管中心、辅助器具中心作为配合部门,负责创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相关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工作任务见附件1、附件2)。

四、主要工作

(一)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建设底数。持续抓好残疾人之家”“换改升级工作,对区域内残疾人之家进行梳理排查,深入排查运转不顺畅、布局不合理、残疾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建设,同时避免采取直接关停等简单处理方式。准确掌握残疾人之家运营状况,建立动态更新及通报制度,利用智慧残联系统对残疾人之家运营状况实时更新、月月更新。对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要求(见附件2),对保持常态运营、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残疾人群众认可的残疾人之家进行重点改造提升。

(二)实施典型引领,促进全面提升。在重点创建2家省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2家五星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的基础上,推出一批新的亮点、示范点,同步推进全县残疾人之家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大力推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残疾人之家建设,农村偏远地区通过嵌入式建设方式,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服务点或小微型残疾人之家,延伸服务半径,推动实现乡镇有机构、村(社区)有服务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综合能力。加强硬件设施改造,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做到整体布局温馨、整洁、舒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常态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服务等基础服务的基础上,结合资源优势、文化传统、特色产业等,打造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品牌。将改造提升工作与残联业务工作相融合,结合美丽工坊书香残疾人之家文艺残疾人之家活力残疾人之家、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等项目,拓展服务内涵。

(四)汇集多方资源,强化服务保障。统筹使用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加大改造提升工作的保障力度。合理运用省级资金中与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有关的部分,整合残联系统各类资金向残疾人之家整体建设倾斜。根据省市相关资金文件的要求,精准发放残疾人日间照料补贴、辅助性就业补贴和辅助性就业收入等,维护残疾人利益。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利用党建资源提高残疾人之家服务能力,把残疾人之家打造成为基层开展党建活动、党员联系困难群众锤炼党性的重要阵地。建立推广助残联盟,引导当地或临近地区优质企业、社会组织和学校等资源提供支持服务;与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慈善组织、志愿组织以及专门协会加强合作,定期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各自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二)实施阶段(4月-9月)。4月初向市残联上报创建名单。4月中旬开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两个文件要求,指导参与创建省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和市级五星级综合性残疾人之家6月份起,按照成熟一家评估一家的原则,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由县残联教就科牵头上报市残联开展集中评估,9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月)。接受省残联组织评估复核。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组织问题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科室(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残疾人之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是促进残疾人之家整体建设质量跃升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乡镇履行在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依托合法主体建设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之家,帮助落实免费运营场地,协调相关资源支持发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 两个文件残疾人之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确立了新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各科室(中心)要认真研究学习、转变作风、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对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残疾人之家高质量发展。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经常性现场指导工作,教就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以常态化督导实现机构常态化运营。

(三)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残疾人之家服务残疾人平台,营造共同推进残疾人之家良好发展的社会氛围。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定期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残疾人之家调研指导,扩大民生实事项目社会公众知晓度。                  

附件:1.灌南县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要求

3.综合性残疾人之家评估标准

 

 

 

 


附件1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庞士军     党组书记、理事长

常务副组长      张海波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卞宝贵     三级主任科员

            顾云飞     教就科    科长

                史爱民     办公室    主任

                邱长江     安全生产科    科长

                高其武     组织维权科    科长

                王通恒     康复科副科长、辅具器具服务中心主任

                王亚东     就业管理中心  主任

                       财务室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顾云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代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创建工作任务目标。

 

 


附件2

 

综合性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要求

 

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合法规范为要求,以实用实效为导向,满足残疾人就近就便的服务需求,在《江苏省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基础上,重点改造提升以下内容。

一、建设内容方面

(一)运营主体(教就科)

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依法登记、注册或依托合法主体建设残疾人之家,并报县残联核准。鼓励社会组织、各类企业兴办、领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合法运营。在智慧残联系统中登记时可使用个性化名称,并备注残疾人之家

(二)财务管理(财务室)

依法注册的残疾人之家独立机构与依托于其他主体而建设的残疾人之家,均应单独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按规定使用。涉及残疾人个体的各项补贴或收入核算准确。残疾人之家经费收支清晰,并适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运营时间(教就科)

除节假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残疾人之家每天应开门运营,平均每天运营时间不少于6小时。

(四)服务场所(教就科)

 残疾人之家场所可从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筛选,也可经政府批准使用乡镇、村(社区)闲置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可新建、购置或租赁相应的场所。选址应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一般应有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要求。

(五)服务对象(组织维权科  教就科)

服务对象以16—59周岁无业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六)服务人员(教就科  组织维权科)

 应配备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专、兼职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身体健康。专、兼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规和专业服务知识。每个残疾人之家至少有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七)服务设施(教就科)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实用原则,单独设置日间照料室和辅助性就业室,单独或综合设置康复训练室、文体娱乐室、律师服务联系点、休息室、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八)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科  教就科)

构建涵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安全保障体系,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并逐步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常态化接受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的服务对象进行预先评定,与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依托残疾人之家为载体开展社区康复、辅具服务、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家庭支持、社会融合、法律服务等服务的组织者,要对活动参与者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制定保障措施和配备相应的保障设施。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并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

(九)管理制度(教就科)

 建立健全残疾人之家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基础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实行个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推行日常服务台帐管理,建立详细台账资料。

二、服务内容方面

(一)日间照料 (责任部门:教就科)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相关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正常化、便利化的日间照料服务。

服务人数为20人以上,每位服务对象接受日间照料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周。

(二)辅助性就业(责任部门:就业管理中心)

 按照辅助性就业工作有关要求,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组织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按月为参加辅助性劳动的残疾人发放与劳动成果相对应的报酬。

 以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并签署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服务人数应在10人以上。

 配备就业辅导员(专职或兼职),重点开展项目链接、运输配送、就业培训、生产管理、就业转介等服务。

(三)康复服务(责任部门:康复科、辅具中心)

 残疾人之家为载体,统筹协调当地医疗康复资源,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在残疾人之家享受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认知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功能康复训练、无障碍环境适应训练、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训练等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康复技术指导、康复知识普及等活动。在残疾人之家设立辅具展示服务点,开展辅具展示、咨询、租赁等服务。

 家庭签约医生或政府购买的专业人员每周到残疾人之家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位服务对象接受各类康复服务的时长每周不少于1小时。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宣传等。

(四)文体娱乐(责任部门:办公室)

 依托本土资源、地方特色、机构条件与残疾人生理心理特质,针对辖区内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喜闻乐见、符合残疾人特点、适合残疾人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及体育健身需求。

 常态开展读书看报、健身锻炼、康健融合等日常文体服务;定期组织具有自己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参与书香残疾人之家文艺残疾人之家活力残疾人之家评选活动,打造特色品牌。

(五)教育培训(责任部门:就业管理中心  教就科)

 残疾人之家为教育与培训阵地,依托社区资源,链接外部资源,面向辖区内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促进残疾人能力素质提升与全面发展。

 常态化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学听跟活动。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兴趣培训等特色化教育培训活动。

(六)家庭支持(责任部门:组织维权科、康复科、教就科)

 依托社会工作者、家庭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辖区内全体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服务。

 针对残疾人家庭需求,邀请残疾人家庭成员参与 残疾人之家开展的各类活动,常态化开展喘息服务、心理服务、关系调适、技能培训等服务。

(七)社会融合(责任部门:组织维权科、办公室)

 针对辖区内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以残疾人之家为载体,打造助残驿站,倡导公众参与,链接志愿资源,提倡开放式融合式服务,帮助残疾人迈出家门、走向社会。

 定期开展企业团建、家庭亲子、青少年素质拓展等残健融合活动。对接相对固定的志愿服务者队伍,与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慈善组织、志愿组织以及专门协会加强合作,定期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把残疾人之家建成党建活动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引导鼓励残疾人依托残疾人之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八)法律服务(责任部门:组织维权科)

 残疾人之家为载体,建立律师联系制度,为辖区内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等普法维权服务。

每月至少开展1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片、开办法治专题宣传栏、参观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等多种形式,使残疾人之家成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场所。通过公示法律顾问(律师)联系电话和固定上门咨询时间、建立律师联系残疾人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不断健全法律服务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工作机制。

(九)其他服务

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其他公益性、特色化、综合性的服务项目,如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居家托养、残疾证协助申领、送教上门等,满足当地残疾人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残疾人之家服务向下延伸,对辖区内的村(社区)残疾人之家加强指导,开展联动,整体推进。

 

 

 

 

 

 

 

 

 

 

              

 

 

 

附件3

 

综合性残疾人之家评估标准

 

根据改造提升工作要求,构建综合性残疾人之家综合评估体系,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指标服务内容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三个方面。

一、建设内容评估

主要评估残疾人之家建设内容有关情况,总分100分。

1  建设内容评估指标

指标

指标分解或说明

分值

运营主体

1.是否进行合法的注册或是否依托合法的主体:是-4分,否-0分

2.乡镇(街道)政府是否将“残疾人之家”改造提升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程推进:是-6分,否0分

10分

财务管理

1.是否进行独立明晰的财务核算:是-10分,否-0分

2.涉及残疾人个体的各项补贴或收入是否核算准确:是-5分,否-0分

15分

运营时间

1.除节假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残疾人之家”是否每天开门运营:是-10分,否-根据未运营天数按比例扣分

2.平均每天运营时间不少于6小时:是-5分,否-根据平均运营时间按比例扣分

15分

服务场所

1.是否有稳定的场地:是-1分,否-0分

2.乡镇政府是否免费提供场地或减免租金、提供资金支持:是-5分,否-0分

3.建筑总面积是否不少于150㎡:是-2分,否-0分

4.无障碍建设或改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2分,否-0分

10分

服务人员

1.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配比是否不低于1:10:是-5分,否-按照比例扣分

2.服务人员中是否有获得各类专业资格认证的:每1人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加1分,最多5分

3.是否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是-5分,否-0分

15分

服务设施

1.是否有日间照料室:是-2分,否-0分

2.是否有辅助性就业室:是-2分,否-0分

3.是否有文体娱乐设施:是-2分,否-0分

4.是否有康复设施:是-2分,否-0分

5.是否设有律师服务联系点:是-1分,否-0分

6.是否有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场所:是-1分,否-0分

10分

安全保障

1.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3分,否-0分

2.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3分,否-0分

3.是否符合劳动安全要求:是-3分,否-0分

4.是否符合公共卫生安全要求:是-3分,否-0分

5.是否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服务对象购买意外保险:是-3分,否-0分

15分

管理制度

是否有成文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是-10分,否-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10分

二、服务内容评估

评估残疾人之家各项服务开展情况,总分100分。

2  服务内容评估指标

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日间照料

1.日间照料人数是否不少于20人:是-5分,否-0分

2.每位服务对象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周:是-5分,否-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3.以20人为基数,每增加一名符合条件的日间照料对象加1分,最多5分

15分

辅助性就业

1.辅助性就业人数是否不少于10人:是-5分,否-0分

2.是否建立出勤补贴制度:是-2分,否-0分

3.稳定的辅助性就业项目数:每1项计1分,总分不超过3分

4.是否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了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是-2分,否-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分

5.是否配置专、兼职就业辅导员:是-2分,否-0分

14分

康复服务

1.家庭签约医生或政府购买的专业人员每周到“残疾人之家”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是-5分,否-根据工作实际扣分

2.每位服务对象接受各类康复服务的时长每周不少于1小时:是-5分,否-根据工作实际扣分

3.每月开展一次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宣传活动:是-2分,否-0分

4.是否设立“辅具展示点”,开展辅具展示、咨询、租赁等服务:是-2分,否-0分

14分

文体娱乐

1.是否开展读书看报、健身锻炼等常态化的文体服务:是-6分,否-根据开展情况扣分

2.每月是否至少开展一次特色化文体娱乐活动:每开展一次1分,最多4分

10分

教育培训

1.是否常态化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学听跟”活动:是-6分,否-根据开展情况扣分

2.每月是否至少开展一次特色化的教育培训活动:每开展一次1分,最多4分

10分

家庭支持

1.是否开展家属活动参与等常态化的家庭支持服务:是-6分,否-根据开展情况扣分

2.每月是否至少开展一次残疾人家属心理服务:每开展一次1分,最多2分

3.每月是否至少开展一次残疾人家属培训活动:每开展一次1分,最多2分

10分

社会融合

1.平均每月的志愿助残活动次数,每1次1分,最多2分

2.稳定合作的志愿组织个数,每1个1分,最多2分

3.“残健融合”活动每月开展次数,每1次1分,最多3分

4.残疾人反哺服务社会人次,每1人次1分,最多3分

10分

法律服务

1.每月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得0.5分,最多6分

2.是否公示法律顾问(律师)联系电话、固定上门咨询时间:是-1分,否-0分

3.是否建立律师联系残疾人微信群:是-1分,否-0分

4.是否有律师服务记录:是-1分,否-0分

5.是否有典型服务案例:是-1分,否-0分

10分

其他服务

1.根据开展的其他公益性、特色化、综合性的服务项目加分,每开展1项加1分,最多4分

2.服务向下延伸,对辖区内的村(社区)“残疾人之家”加强指导、开展联动:是-3分,否-0分

7分

加分项

1.列为当地党建活动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加1分;

2.打造特色牌品成绩突出,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表彰、通报表扬的,视情加2—4分;

5分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针对环境、设施、人员、服务开展四维度对接受服务的残疾人或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总分100分。参加满意度调查人员为接受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服务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调查人数占比须超过服务人数的90%。所有参加调查人员分值的平均值为最终分值。(具体见表3

3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

指标说明

权重

分值

对服务环境的满意度

调查服务对象对机构环境的满意程度,设置五个答案“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分别进行“1-5分”的赋值,按相应权重折算成相应分值。(比如选择“满意”,则赋值为4,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出这一维度满意度分值16分)

20%

20分

对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调查服务对象对机构设施的满意程度,设置五个答案“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分别进行“1-5分”的赋值,按相应权重折算成相应分值。(比如选择“满意”,则赋值为4,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出这一维度满意度分值16分)

20%

20分

对服务人员的满意度

调查服务对象对机构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设置五个答案“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分别进行“1-5分”的赋值,按相应权重折算成相应分值。(比如选择“满意”,则赋值为4,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出这一维度满意度分值16分)

20%

20分

对各类服务开展的满意度

调查服务对象对机构服务开展情况的满意程度,设置五个答案“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分别进行“1-5分”的赋值,按相应权重折算成相应分值。(比如选择“满意”,则赋值为4,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出这一维度满意度分值32分)

40%

40分

四、计分方法

残疾人之家评估总分由以上三类指标分值加权汇总计算。三类指标分别占总评分权重的30%50%20%。计算公式为:

总分值=建设内容评分×30%+服务内容评分×50%+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20%

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且三类指标评分均不低于80分为优秀;评分达到80-89分且三类指标评分均不低于75分为良好;评分达到70-79分且三类指标评分均不低于65分为合格;评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

评估达到优秀级别的残疾人之家可参评省级乡镇(街道)综合性残疾人之家。合格以上的其他残疾人之家为乡镇综合性残疾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