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1日,县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根据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的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细分为26个问题子项,县司法局党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局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沟通协调、督查推进、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召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并先后多次召开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例会,各条线围绕整改任务汇报工作进展、推进举措等,确保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行立改、成效上明显改进,并进一步建章立制、长效保持。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4个,正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2个,完善相关制度22个。
1.关于“学习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体人员学习计划,通过晨学、例会、理论夜校等形式,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完善会议记录,共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8次,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讲话精神等,推进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目前,全局同志对上级关于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均基本了解。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完善党组学习计划,将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纳入学习内容,完善党组会议记录责任,认真记录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的讨论部署。印发《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其中。对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均能够第一时间及时全面传达部署到位。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常态化”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抓实营商环境工作,继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行动,印发《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22年十项重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惠民措施》等文件,将营商环境纳入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县司法行政部门一项常态化工作。在10月份省组织对由我局牵头的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地核查中,省核查组对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在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关于“普法宣传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联合县委宣传部印发《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灌法宣办〔2022〕5号),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把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清单。
(2)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方案,并由政府办下发相关文件。开展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和任职前学法考法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省法治政府创建实地核查时组织对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共50人的抽考中,我县获得平均75.4分的较好成绩。
(3)关于法治宣传进企业。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德法文明 法企同行”企业专场法律咨询服务现场会,邀请律师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现场制作宣传展板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劳动合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助企纾困解难”等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意识。结合全县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持续开展“法企同行”主题活动。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普法阵地打造。在百禄镇南房村打造法治广场,并依托法治橱窗、道旗等载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内容。结合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和复核工作,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在新安镇硕项村、三口镇何庄村等法治阵地增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宣传内容。
(2)关于挂联走访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出台《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挂联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局机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挂钩企业,将继续督促系统人员挂钩企业开展走访及“一次性告知”“有温度的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活动。
(3)关于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大型企业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兴鑫钢铁、汤沟酒业等县内大型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所需法律服务,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6.关于“进企进村法律宣传频次较低”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挥好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依托微信公众号、大型户外LED屏等宣传载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德法文明新风行动”的实施方案》(灌法宣办〔2022〕4号),走访新集镇周庄村、大前村,新安镇新东村、管庄村等,开展“小板凳”德法课堂、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宣传进村居活动,推进农村德法载体共建工作,开展各类德法文明宣传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7.关于“法律援助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示、管理。上半年通过法润灌南微信公众号、县法院诉讼中心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把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信息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联系服务和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法律服务监督电话,以便及时受理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人员投诉。
(2)关于《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对园区企业管理人员、镇村干群加大《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对部分企业进行一次法律体检,防范法律风险。
8.关于“法援案件补贴分配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和归档。按照《法律援助法》和上级关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参与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达20余人。
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与12345平台并网。建立12348和12345联动机制,及时解答热线咨询,该项工作已和12345指挥中心办理了连线相关工作,电信部门正在和市公司联系,目前12345主要通过转接电话、批办单等形式开展工作。
(2)关于设置新安司法所指示牌。在新安路上醒目路段(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设置新安司法所的指示牌、并标明联系电话,全面做好司法行政业务的宣传引导工作。
10.关于“律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律师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对律师队伍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宽律师的法律知识面,有序提高律师业务素质。结合业务检查,通过以会代训、线上视频培训、线下集中业务拓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律师进行了政治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律师服务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执业能力水平。
11.关于“公证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推进落实相关制度,做到一站式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休息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制度,推行公证员轮流带班和公证员助理值班模式,每月底安排好下月值班表,坚持执行休息日、节假日常态化值班,并做到了休息日、节假日值班受理公证咨询、公证申办等“不打烊”服务。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休息日、节假日常态化值班工作的优化完善和落地落实,做到咨询、受理、出证一站式公证法律服务,确保真正实现“公证不打烊,服务不停歇”的公证工作模式。
(2)关于拓展互联网公证法律服务供给。制作了《公证业务网上办理指引》《远程视频公证办理指南》服务规范,通过日常公证大厅接待办证和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广泛全面宣传、推介网上公证申请、远程视频公证等方法途径,更加积极拓展互联网公证法律服务供给,全面完善网上公证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公民和企业涉外公证服务事项集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证为一体的“公证云—公证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有效地拓展了公证在线办理、远程视频公证等线上服务业务,通过“互联网+”与传统公证模式的融合路径,为我县公民的涉外事务和市场主体“走出去”提供便捷、安全的法律服务保障。通过“公证云—网上在线公证”和省司法厅远程视频公证系统,办理远程视频公证,提高了公证工作的效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或群众少跑腿,切实为公证当事人有效地解决公证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急、难、愁”问题。
(3)关于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工作规范,建立起常态化通畅的涉企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运用保全证据公证,对侵权行为、侵权损害程度进行保全,为全县多家重点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等有效固定侵权证据,有力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贡献了公证力量。
(4)关于进一步加大公证法律服务宣传。在各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公证服务宣传岗,向群众宣传公证法律服务知识和公证法律服务事项,帮助有公证服务需求的群众收集、完善公证证明材料,联络公证处受理群众的公证申请。围绕涉及群众生活中常见的问题,编制典型公证案例、梳理公证法律知识,通过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公证的社会知晓面,增强群众运用公证解决和处理相关权益权利的意识。按照公证服务类别,编制了涉企类、民生类公证的《公证服务指南》,并印制发放到各镇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持续加大公证法律服务宣传,编制公证法律服务项目宣传手册,通过各镇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向广大群众和企业推介、宣传公证法律服务效能。积极探索“公证+营商环境”“公证+知识产权”“公证+惠民实事”法律服务的新思路,研发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法律服务产品,发挥公证职能,争取更加全面地服务好人民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每一阶段的法律需求。
12.关于“法律顾问服务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推进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与县工商联配合,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推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惠民措施”及“万所联万会”律所担任商会法律顾问事宜。今年以来,坚持每月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法治体检和解困帮扶工作。
(2)关于引导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在法治体检和挂联走访服务过程中,为企业推荐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名册,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独立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提高服务层次,目前已有80余家企业聘请了律师、法工担任法律顾问。
(3)关于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每月村(社区)法律顾问现场服务正常开展,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识和能力;每月通过在线平台进行实时管理和督促,并协同司法所对法律顾问挂牌服务和现场服务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13.关于“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加强涉企纠纷排查力度。各基层调解组织定期组织人员力量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和职工诉求,对排查出的涉企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并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将案情简单、影响较小、涉及面较浅的不稳定因素,直接就地调处;不能当场调结的,与当事人及时沟通,运用多种非诉方式帮助调处。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激化升级。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2)关于园区司法所建立服务企业台账。园区司法所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定期通过微信、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与企业加强沟通,记录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分析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及时与相应科处室联系办理。
(3)关于巩固“四有企业”建设。出台《灌南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挂百村联百企”服务发展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挂联人员及企业,要求每季度到挂钩企业走访至少1次,听取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建立“四有”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帮扶力度,指导企业依靠内部力量做好企业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纠纷。
14.关于“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着力解决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上半年对全县镇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7月份对相关督查单位执法流程及卷宗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推动多领域多部门联动监督。针对行政执法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纠正执法程序漏洞,提升执法效能。特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多名专家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县司法局6月初会同县委编办对2021年9月县政府赋权的135项行政处罚权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了解赋权单位和行权部门的实施现状,对下一步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做好调研评估工作。
(3)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全面规范各执法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从轻行政处罚的落实情况,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月份印发了《关于梳理全县涉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关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关于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工作的通知》,并指导县综合执法局制定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灌南县自然资源局出台《包容审慎柔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的主体,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实行清单的案件要严格把关,既防止滥施行政处罚,也防止应罚而不罚。
(4)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实地走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了解执法现状,切实发挥监督职能。走访了县兴鑫钢铁、连云港天意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防范法律风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6月12日针对一起行政执法投诉出具《执法监督告知书》,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15.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已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着力解决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督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2)关于执法证件换证、网上信息录入培训工作。1月份已完成全县应急、环保、交通、文广体、农业农村、市场五家单位的288名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5月份完成应急管理部门的49名执法人员换证考试工作。已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2021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数据收集统计和录入上报工作。6月份梳理了全县855名执法证换证人员信息,并做好人员审查上报工作。
16.关于“清理修改相关文件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月份,清理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文件。8月份,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已经两次征求意见,正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健全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1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作风建设方面。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一着不让狠抓队伍作风建设。4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司法所长、局机关中层干部、年轻同志会议,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十句诀》,常态化加强督查推进,以制度管理促进规范。
(2)关于扎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监督机制。2月份联合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提升了执法监督工作成效。5-6月份特邀请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多名专家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
18.关于“对基层所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对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每半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一次,请市局矫正局领导和县检察院领导就社区矫正风险点作警示教育;与社区矫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相结合,到每个司法所轮流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规范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特别是把调查评估意见书抄送检察院。
19.关于“对律师工作指导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了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结合年度考核检查,对律所网上巡查3次、实地检查10次,对法律服务所实地检查6次,对个别法律服务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县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并强力推进,为各法律服务所统一制发公示版面和登记簿、卷宗样本。严格要求并监督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涉黑涉恶、群体性、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备案上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均严格规范执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无投诉查实案件。
20.关于“未当做“一把手”工程带头抓”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等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制定、措施落实和成效评估工作。相继调整充实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局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
21.关于“未成立专职机构具体抓”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2022年1月份调整充实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局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专项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月份成立局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营商环境专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22.关于“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规范抓”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服务营商环境制度保障。建立公证窗口业务办理规范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查制度、首问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值班制度、营商环境“六不准”制度等系列制度。
(2)关于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把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督查。继续落实督查考核,严督实导,实时跟踪工作进展。
23.关于“基层所服务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关于提高服务群众力量。强化人员力量整合,当前基层所人员配备至少4名以上,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完成2022年合同制人员招录,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岗位。出台《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调动合同制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挂村联企机制,及时组织机关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下沉一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关于推进全业务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制《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操作手册》,推行全业务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系统人员“跟班先进找差距”、司法行政业务大练兵等活动,增强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基层服务群众水平。
24.关于“律师及公证人员数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取得初步成效。
整改措施:
(1)关于发展律师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专职律师25名、公职律师38名、法援律师2名,公司律师1名,共计66名律师。有3名实习律师在律所实习期满后将转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在申报3名,公司律师在申报2名,待建律师事务所1个,预计将新增5名专职律师。下一步将主动对接外地大中型律所,积极协调到我县建分所,通过引进优秀律师人才,快速扩充律师队伍,同时继续深挖全县通过法考人员,动员申报公职律师。
(2)关于充实公证人员力量。已经引进1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正在办理公证员助理手续,下一步,从多渠道入手,着力解决县公证处人员不足的问题。
律师和公证人员必须要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聘用,而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苏北县域普遍留不住律师人才,我县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但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律人才招引力度,力争每年有突破,特别是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方面力求取得明显突破,三年内律师万人比力争达到万分之一点五左右。
25.关于“法律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措施:2022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其中法律专业1名;对外招录合同制人员,其中法律专业1名。
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专业人才占比已基本达到省厅规定要求,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高水平专业人才还不多,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招录和培养并重,已计划明年再招录3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同时加大培养力度,积极鼓励现有人员加强法律专业学习,有更多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适应全县发展需要。
26.关于“制度建设执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梳理形成服务清单,出台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实施方案等,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县委巡察组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1.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无
2.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3.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无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
二是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领导带领责任科室进一步分析研究,形成推进计划表,明确序时进度,压实工作责任,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建立责任推进和督查机制,落实“一把手”工程,强力督促各分管领导、处室科所具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固化工作机制,推进全业务规范化建设,细化梳理各业务条线在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相关制度,形成系列制度汇编,严格抓好制度执行,促进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中共灌南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