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 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发展思想,坚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围绕全县争一类、全市争一等、全省争一流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省市前列。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统筹推进2022年各项目标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工作效能,争创工作佳绩,全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树牢核心意识,奋力在政治建设上再提升
1. 坚持政治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积极呼应省厅提出的“捍卫‘两个确立’,勇担光荣使命”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讲担当、善作为、抓落实”主题讨论交流和实践行动,固化和完善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工作标准,解决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剖析,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科处室所)
2.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带动全系统讲政治、守规矩、重实干、抓落实。固化“晨学课堂”“理论夜校”学习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思想阵地。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不少于12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省厅网上学习平台等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开辟“晨学课堂”“理论夜校”,列出课程清单,有序组织学习,每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不低于一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处室所)
3.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管 党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全省政法系统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向党委部门汇报请示,把握工作的导向性、准确性、针对性。加强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听取局机关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科处室所)
4. 落实意识形态机制。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实现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的高度统一、紧密团结。加强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强化法治网评员队伍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典型宣传,用好重要媒体加大对重点工作和改革创新、民生实事项目的宣传力度,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处室所)
5. 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日常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落实“五个三”党建工作格局和党支部“七个一”建设标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优化党支部建设规模。深化“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引导党员在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示范带动,锤炼党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全面推行“党建+法治”工作方法,推动创新创优。(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科处室所)
二、主动融入大局,奋力在服务发展上再提升
6.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认真抓好全县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提出的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服务全县发展。(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办公室、人民法治科、法服科、律师科等)
7. 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改革,拓展领域,扩大影响。挖掘选树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以案例为载体,规范办事流程、格式文本、承诺核查、风险防控等配套建设,以制度保障告知承诺有效推广。(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8.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发挥职能,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加强安全生产准入法治把关,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办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案件。广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发布推送城市安全相关典型案例。(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备审科、复议科、普法科)
9. 持续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产业化、专业化,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在通过法治体检、法律顾问等服务形式,免费为产业链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培训、法律文书审改等传统服务,有效解决产业链企业法律问题的同时,着力在精细化、优质化、便利化、个性化上下功夫,以产业链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导向,突出由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团团长牵头“问诊”和“治疗”,从而实现“主刀医生”的“手术刀式”的精准服务。(责任部门:法服科,配合部门:律师科)
10.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推动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与园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编写园区企业法律服务手册,印发典型服务案例,为企业提供多层次针对性法律服务。(责任部门:法服科,配合部门:律师科)
11.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九个聚焦”发展战略,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决策参谋、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职能作用,将司法行政业务向产业链、向企业、向基层、向农村拓展,实施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为全县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运用,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探索“云端”网上服务等服务形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部门:法服科,配合部门:律师科、办公室)
三、把握重点环节,奋力在法治建设上再提升
12.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调整强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一办四小组”组织架构,筹备并协调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印发全年工作要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在全社会各层面宣传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面依法治县格局。通过多频率组织会议、开展活动、督查落实等方式,营造全面依法治县的浓烈氛围。(责任部门:秘书处,配合部门:督察科、普法科、执法监督科、备审科)
13. 推动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力有效推进。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创建工作组织架构,围绕100项创建指标体系,协调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通力配合,扎实推进,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如期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调研,组织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案件质量检查、普法责任制落实检查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责任部门:督察科、秘书处,配合部门:普法科、执法监督科、备审科、复议科)
14. 完善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围绕法治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建立健全述法与年终述职融合机制,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也要务实运行,保证有效规范运转,各司法所要充分履行全面依法治镇办的职责,强化对工作推进的协调落实。(责任部门:督察科,配合部门:秘书处、执法监督科、各司法所)
15. 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灌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全县行政决策规范化。加强全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作用,整合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务人员的力量,共同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行政决策违法违规风险。(责任部门:备审科,配合部门:复议科、律师科)
16.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理顺县镇两级综合执法改革的衔接运转机制,全面厘清部门行业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权责边界,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体系。着力解决镇域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评查、执法司法联合检查、执法规范化专项督查,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创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环境,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17. 深化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关于行政复议改革的要求,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加强人员配备,拓展办公场所,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配套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的工作流程,从案件审核受理、规范审理、审批结案、依法送达四个方面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立应诉科,与法务协同中心合署办公。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整合各方行政应诉力量,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和应诉质量,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矛盾,确保实现复议直接纠错率和政府败诉率“双下降”。(责任部门:复议科,配合部门:法务协同中心)
四、创优法治环境,奋力在法律服务上再提升
18. 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大力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八五”普法年度规划和考核细则,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重点人员精准普法,坚持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学法的基础上,推动县直部门和各镇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加快建立充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将法治内容纳入课程表;各司法所定期组织开展园区和农村法律讲座,运用有效形式提升法律宣讲效果;突出“两代表一委员”等重要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发展法律明白人队伍,为普法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大力繁荣发展法治文化。加强与宣传部门配合,全面实施“德法文明新风行动‘八个一’”工程,营造全社会学法普法浓厚氛围。(责任部门:普法科,配合部门:人民法治科、各司法所)
19.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内涵。适应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丰富法律服务内容,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实在的法律服务。拓展阵地建设,年内全面完成三口镇、汤沟镇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和镇级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或服务窗口,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加快实现县镇村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全覆盖。重抓法律援助,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引导,确保我县法律援助办件量保持在万分之十五以上。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努力提升办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办案公开透明度,强化案件卷宗管理,注重典型案例培树,使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责任部门:法服科,配合部门:律师科、各司法所)
20. 强化律师服务业管理发展。积极招引市直和苏南律所到我县开设分所,招引年轻律师到我县实习、执业,促进律师和公证员队伍发展。按照能进尽进的思路全力发展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全方位建立党政机关、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和激发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村级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加大公共法律服务投入力度,不断夯实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基础和工作保障。(责任部门:律师科,配合部门:法服科)
21. 推进非诉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灌南非诉经验做法,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公证、司法鉴定等非诉方式,进一步提升“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的功能和质效,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主动参与县域网格治理,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公安、信访、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社会面信息掌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形成县镇村纵向贯通、各行政单位横向互通的非诉网络。不断提高苏解纷平台的推广使用,通过系统平台及时受理、分流、转办、交办、督办网上各类案件,原则上不超过3天完成全流程办理。(责任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复议科、公共法服科、律师科、公鉴科、公证处)
22. 开展社会矛盾积案清理攻坚。落实部省市县“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行动,全年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万件以上。加大力度规范调解组织运行机制和质效,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专兼职调解员充分履职尽责。(责任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23. 创新推广基层依法治理“四四”模式。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担当社会治理创新职责,在全县域宣传推广“四四”模式基层治理路径,即建立有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等四支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和基层规范管理等四项服务;构建数据共享、部门联动、预约服务、民意会商等四项机制;强化业务指导、法律效果、阵地、经费等四项保障。进一步加以完善,积极推进落实,全力创响基层依法治理“灌南模式”。大力推进援法议事工作机制全覆盖,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结合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完善村规民约,形成良好乡风。(责任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法服科、普法科、律师科、秘书处、督查科)
24. 构建社区矫正新格局。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实现“一县一品牌”项目工程,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力推动云端学、精准矫、智能管、链上考矫正模式。聚焦“六个不发生”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执法管理和教育帮扶,提高教育矫正质效,预防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召开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抓好《村(社区)委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范创新“5+4+N”工作体制,推进“中心(分中心)+司法所+村居和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损害修复工作,积极打造升级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实践基地。(责任部门:矫正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25. 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加强“三难”问题源头预防和联动处置,推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强化县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平台实战化应用,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刑释解戒人员管控工作。加强与监所沟通协调,深化远程视频会见,规范后续照管工作,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后续照管工作站、服务站,最大限度降低照管对象复吸率。围绕“三难”问题,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和“必接必送”协作。不断深化互帮共建,巩固拓展刑罚执行一体化质效。(责任部门:矫正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26.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挥扫黑除恶“第二战场”作用,严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指导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排查、监管,着力构建司法行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以全县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责任部门:矫正科,配合部门:律师科、各司法所)
五、牢记为民宗旨,奋力在惠民实事上再提升
27. 办好惠民实事。精准聚焦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继续实施十件司法惠民项目,包括:法律援助站点拓展工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援法议事”村级全覆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立法民意收集直通车,“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行活动,深化公证法律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挂联村社区治理服务行动。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快抓落实,通过惠民实事,努力贴近群众需求,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28. 心系群众解难题。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机关干部挂联网格社区和村户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矛盾排查化解、基层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困,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工作模式,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宣传推广“苏解纷”,全面完善非诉机制平台建设,确保非诉讼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占比70%以上。持续开展法律帮扶,为生活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力所能及的生活救助。(责任部门:政治处、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29. 提升群众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通过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多部门多领域,充分展示法治建设成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突出“两代表一委员”等重点对象,听取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提升,全面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责任部门:秘书处、督察科,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科所)
六、立足规范建设,奋力在基层基础上再提升
30. 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认真抓好去年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形成的“五个十”工作成果转化,重点是在推进十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上抓好落实,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问题,进一步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实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常态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建设落地见效,规范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以创建全县优秀服务窗口和营商环境先进科室所为目标,认真对标找差,全力整改提升,努力实现硬件设施、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服务态度、综合评价全面提升。(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法服科)
31. 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基层司法所向实用化提升和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的要求,下大力气抓好基层阵地、队伍、窗口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的新变化,选择大、中、小所各1至2家,突出功能完善、服务齐全、特色彰显、群众满意的发展定位,进行重点打造,努力形成全市乃至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典型样板。(责任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办公室、各司法所)
32. 强化队伍建设。以强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推行“二四六八”工作法,切实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做到“五力戒、五大兴”,即:力戒不思进取行为、大兴敬业担当之风,力戒拖拉散漫行为、大兴即办即复之风,力戒被动应付行为、大兴积极创新之风,力戒形式主义行为、大兴务实干事之风,力戒内卷攀比行为、大兴担当奉献之风。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尚法敬业、务实创新、合力争先”的灌南司法行政精神,全面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责任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33. 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优化人员配备,努力解决部分处室科所人员不足,以及面上工作苦乐不均问题。进一步拓宽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解决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工作者等在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面临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统筹安排,切实保证正常业务支出,实行工作项目与资金保障挂钩,对主动开展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资金保障,调动各处室科所工作积极性。(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配合部门:人民法治科、普法科、律师科、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