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3年重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重点事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2023年度工作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在全系统实施2023年重点事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政法委、司法行政系列会议精神部署要求,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党建+法治”的工作模式,聚焦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待,强化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施十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带动法治建设、主业履职、服务质效、绩效水平、队伍素质全面强化,各项工作全面争先,品牌形象全面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依法治县规范提升。切实抓好法治灌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实施,进一步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一办四小组”协调运行机制,努力协调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办议事协调机构,真正推动实体化运转。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的协调联动、力量整合,不断深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各司法所要充分履行全面依法治镇办的职责,强化协调落实,推进各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务实运行。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探索法治督察联动机制,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及“两代表一委员”等,组建专项督察组,对各镇各部门法治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督察及整改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推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全县各层面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工作、法治成效明显提升。(牵头领导:朱玲玲,牵头部门:秘书处,配合部门:督察科、备审科、执法监督科、普法科,各基层司法所)
(二)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县委县政府已经把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纳入全县工作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实施意见》,对照国家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逐项梳理,准确把握,细化完善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固化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牵头领导:朱玲玲,牵头部门:督察科,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出台《灌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推动全县行政决策规范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扩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制度,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对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实行公平竞争审查,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牵头领导:张广强,牵头部门:备审科,配合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率通报力度,通过以案说法、过错责任追究,倒逼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化“行政部门+司法共建”复议纠纷化解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做好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的案件分析研判。加大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强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打造多元调处解纷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牵头领导:张广强,牵头部门:复议科、应诉科,配合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评查、执法司法联合检查、执法规范化专项督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督查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生态环境等执法专项督查。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通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实施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出台《灌南县关于落实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及《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理顺县镇两级综合执法改革的衔接运转机制,全面厘清部门行业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权责边界,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各镇综合执法改革情况的调研督导,着力解决镇域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牵头领导:张金祥,牵头部门: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复议科、应诉科、各基层司法所)
(六)不断提升精准普法质效。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各项重点措施,确保高质量通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积极争创全国先进。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中,持续宣传引导“德法涵养文明”理念,继续深入实施“德法文明新风‘八个一’行动”,以法治力量激扬文明新风,放大“法润灌南”品牌影响。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法律明白人知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突出关键少数学法。坚持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常态学法,推动县直部门和各镇建立定期学法制度。突出“两代表一委员”等重要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抓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两长两员”队伍,明确网格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联络员、法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普法科,配合部门:办公室、律师科、法服科、人民法治科、各基层司法所)
(七)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编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法律法规知识读本》,解答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劳动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企业内搭建学法新平台,形成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专职调解员优势,深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在调解涉企纠纷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牵头领导:张金祥,牵头部门:执法监督科,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八)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推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非诉讼服务、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优化整合,实现多领域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服务工业经济、服务企业主体,推动法治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拓展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和镇级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或服务窗口,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鼓励引进优质人才充实律师队伍,力争律师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严格执行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备和案卷抽查、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坚持严管厚爱,从严从优进行管理。加大对违规法律服务人员的惩戒力度,促进我县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张金祥,牵头部门:法服科,配合部门:人民法治科、应诉科、复议科、律师科、公证处、各基层司法所)
(九)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落实省厅《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大县、镇、村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培育1至2家品牌调解工作室。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参与维护稳定专项工作。完善县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沟通协调各行政部门、行业主管机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进一步宣传推广调解小助手等网络平台,合理配置纠纷非诉讼化解资源,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牵头领导:张金祥,牵头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复议科、应诉科、公鉴科、公证处、律师科、各基层司法所)
(十)严格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完善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从细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扎实开展“社矫安帮工作争先提优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社矫安帮岗位业务水平。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能力。推行县级社矫中心直管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矫对象,完善“三期三项教育”为主干的社区矫正教育体系。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推进省级安置帮教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加强与公安部门关于特殊人群清查对比及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数据报送衔接,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协调基层辖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扎实开展后续照管工作,确保年度实际照管率达到100%,1年内操守保持率达到100%。(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矫正科,配合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十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年内大中型司法所占比要达60%。创新打造数字法治特色平台。围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目标,推行“大数据+司法行政+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模式,推行智慧矫正、智慧调解、智慧普法、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业务流程一体化、公共服务智能化、数据资源共享化,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张金祥,牵头部门:人民法治科,配合部门:办公室,各处室科所)
(十二)推进全业务规范化建设。紧盯全县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增活力、创新促赋能,着力破解工作难题,以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包括对党建政工、行政运转、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备案审查、律师行业管理等司法行政全业务进行梳理,务必从细节入手,完善制度流程,强化制度管理,上半年全面形成规范化工作手册,抓实抓牢基础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牵头领导:朱玲玲,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治处、各处室科所)
(十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带头学、党支部深入学、全体党员全面学”的三级学习模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利用“晨学课堂”“理论夜校”等多种学习机制,固化学习成效,全力推进铸魂淬炼。开展政治忠诚剖析,领导班子带头进行政治忠诚剖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定期开展政治体检、民主测评,把合格党员的标准贯彻到修身做人、干事创业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涉政涉敏涉法热点舆情预防处置机制,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保证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十四)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装样子、搞花架子,坚决力戒不思进取、拖拉散漫、被动应付、躺平行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内控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排查,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或隐患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谈话,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十五)强化党建队伍建设。聚焦提升组织力,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党支部日常管理清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深入开展“标杆党支部”创建,经常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过好“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化廉政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严格落实。(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政治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十六)绩效考核全面争先。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落地见实,全面推进工作争先创优。全力围绕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考核细则。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每半月召开一次绩效考核分析推进会,听取各条线绩效完成情况,确保绩效考核处于靠前位置。加大新闻信息宣传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加大督查和考核奖惩力度,继续实行局领导分线包片督查挂钩制度,指导推动各处室科所序时推进绩效工作。(牵头领导:金孝润,牵头部门:考核办,配合部门:各处室科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十六项重点事项是2023年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强化对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构建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科所主体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各项重点事项责任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配合。重点事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牵头领导要统筹安排,强化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担责,全力推进,配合部门也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要建立工作推进和定期会办机制,县局将围绕项目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强化推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明确推进节点,确保推进效果。
(三)强化督查考核。十六项重点事项将纳入全年重点绩效考核,继续实行挂图作战的工作机制,局考核办要加强督查推进,以周提醒、月督查、季考评等方式,适时进行跟踪督办,全力推进实施的重点事项序时推进,全面完成,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