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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16/2022-0003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4-10
文号: 灌司发〔2022〕1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民生实事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主题主线,认真抓好全县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法律援助办案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拓展惠民政策、服务领域…

关于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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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度民生实事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主题主线,认真抓好全县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法律援助办案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拓展惠民政策、服务领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确保实现应援尽援与应援优援,全力推进全县法律援助案件高质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灌南县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团”。现将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成涵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团,其中刑事案件律师团10人、民事案件律师团18人,充分发挥律师团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等公共法律服务事务的作用,起到人才“传帮带”、业务培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等方面的智库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入选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大局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年龄60周岁以下,所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

3. 最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 具有办理援助案件的能力和实践经验且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良好;

5. 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愿意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热心公益法律服务。

三、申报程序

报名推荐。律师团成员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中心指派相结合的方法。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

四、律师团管理和使用

律师团成员应率先领衔办理各类援助案件,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各类案件,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活动,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管理,负责日常联系与衔接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于420日前完成报名推荐工作,以所为单位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惠丽处,联系电话:670723

 

附件:灌南县律师团成员申报表

 

 

                              灌南县司法局

                              202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