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一十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
“一十百”工程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根据《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通知》要求,围绕实施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推动法治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进一步加快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商联职能优势以及律师事务所、商会等行业特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为全县企业依法管理经营树立标杆、创立模式,进一步助推园区和企业提升发展质效,促进全县经济良性发展。
二、工作内容
整合全县司法行政、工商联、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等资源,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实施“一十百”工程为重点内容。
(一)建立一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积极争取县及有关单位支持,在县经济开发区建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统一规范标识,统一窗口标牌。建立律师定期坐班制度,设立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站点,加强与县工商联、商会等配合,为园区企业提供决策论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法律帮扶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二)建成十家法治化管理标杆企业
以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依法治企为导向,把法治化理念引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法治化管理标杆企业不少于10家。除具备有法治规划、有法律顾问、有调解组织、有法宣阵地“四有企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党建引领。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强化党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化企业管理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 组织健全。有企业法定代表(或负责人)挂帅的法治化管理专班,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依法治企的日常工作;能够有效保障法治化企业建设组织架构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3. 诚信经营。与同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无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企业的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等级达到AAA级。
4. 依法管理。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5. 学法守法。企业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依法治企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6. 成效明显。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犯罪现象;没有去市、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企业的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
(三)建设百家“四有企业”
1. 有法治规划。企业要制定3-5年的法治规划,并将学法守法、依法管理等纳入年度企业发展规划,加强涉企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保障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2. 有法律顾问(或专职公司律师)。企业要建立法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公司律师或聘用本企业法律顾问,有效解决企业在运行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防范。
3. 有调解组织。企业要建立由3-5名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组织,及时调解企业内部矛盾。园区和各商会要在园区司法所指导下建立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企业矛盾调解工作。
4. 有法宣阵地。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法宣长廊、法治游园等法治阵地。
三、工作机制
建全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责任化推进,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一十百”工程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县司法局与工商联各自职能优势,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公证处等法服机构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及重点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一十百”工程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深化“万所联万会”“法企同行”等服务举措,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建立企业主动申报和商会推荐制度。根据法治化管理标杆企业和四有企业创评条件,由企业根据实际主动申报,也可由各商会和园区进行推荐,由县司法局会同工商联进行审核,纳入创评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授牌。
(三)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县司法局和工商联为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商会“一对一”结对牵线搭桥,遴选一批公益心强、业务精湛的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组建助企法律顾问团队,由律所(法律服务所)担任全县各商会的法律顾问,服务全县中小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提供涵盖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公证、权益维护、法治宣传等形式多样和精准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四)实施律企挂联服务。由县工商联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县司法局选派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企业挂联共建,采取“一企一所”的方式,深入掌握企业法律需求,着力帮扶重点扶持企业或面临法律纠纷的企业,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帮助其制定法律方案,提出法律建议,堵塞法律漏洞。通过法治讲座、法治沙龙等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法律培训,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政策理解能力,同时指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县司法局和工商联每年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对全县重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体检服务,通过实地走访、专题研讨、咨询问答、书面交流、法治宣传、在线服务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企情况,分析法律风险点,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预警预测预防,并提供法律帮助。
四、组织领导
法律服务进企业“一十百”工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协同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把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来抓。成立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园区等部门组成的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站、“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集中向社会宣传实施法律服务进企业“一十百”工程 ,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各律师事务所、商会要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和县工商联,大力宣传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全县企业中形成良好的依法治企氛围。
(三)强化督查指导,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县司法局将会同县工商联、园区加强对参与实施法律服务“一十百”工程服务企业的律所和律师的监管,加强对企业推进法治化建设进行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法治化管理标杆企业及建设“四有企业”选树申报进行动态督查指导,对获得命名的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