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根据《“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环宣教〔2021〕19号)《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现将《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江苏美境行动的通知》(苏环宣教〔2024〕3号)转发给贵局,请贵局将相关通知下发到县内中小(幼儿园)学校,积极组织参与为感。
特此函请。
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江苏美境行动的通知》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