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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24-00006 信息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灌民发〔2024〕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养老机构、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 安全风险能力,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防止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经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

关于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应急疏散大演练 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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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民发〔2024〕28号

 

 

关于开展全县民政系统应急疏散大演练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局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 安全风险能力,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防止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经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应急疏散大演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及时间

(一)开展范围 

全县20家养老机构及殡葬管理所、殡仪馆、仙游公墓、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保护中心,各单位可以结合本部门实际,扩大活动范围。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二、演练内容

根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重 点加强应急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力量、内部应急 联动等环节,全面检验全体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及运用情况。

(一)应急疏散逃生。通过模拟火灾发生,检验全体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是否掌握报警方式、方法,一键报警装置是否熟练操作,疏散逃生 意识是否强烈,是否组织开展疏散引导并结合失能、失智老人和青少年等认知能力和行动特点,明确专人负责疏散逃生,逃生方向是否正确。

(二)初起火灾扑救。检验单位是否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范》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是否配备到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初期火灾处置流程是否熟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 等常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熟练使用;微型站队员是否熟悉初期火 灾扑救流程,个人防护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熟练运用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三)应急处置力量检验单位专职消防队是否按标准建立,并实体化运行,对重点场所发生火灾、爆炸风险是否掌握,是否针对关键安全生产环节开展训练,各类应急装备是否熟练运用。

(四)职处置能力。检验职工对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应急处置流程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是否掌握并熟练运用在演练过程中。

(五)内部应急联动。检验单位制定的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科学完整,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白天和夜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岗位人员是否及时到场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是否规范。

三、时序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9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发动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火灾危险性、危险部位、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及危害后果,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演练预案,组织全体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结合预案内容开展集中培训。6月底前,选取部分重点单位作为试点,分类打造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样板范例”,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宣传、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全面推广。12月底前,要参照样板范例,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大演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月底前)。局组织对得单位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大演练行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开展。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重点单位应急疏散逃生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全面部署发动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编制一份要素完整的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一次演练动员培训;开展一次器材操作训练;实施一次岗位演练;联合一次消防部门实施全员综合演练),及时督促重点单位完善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强化依法监管。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应急疏散大演练行动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依法依规督促本系 统本行业单位科学编制预案、精心组织演练、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演练全流程指导,督促演练单位和人员使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真演真练,确保完好有效。

(三)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督促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编制应急疏散预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组织实施演练。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台账资料(含培训演练计划、图片、视频等)、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每月 20 日前上报《重点单位应急疏散演练行动工作统计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上报阶段性小结,工作总结请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前报送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武华,15050906626。

 

附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大演练行动登记表

 

 

                              灌南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大演练行动登记表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消防安全    管理人


联系电话


演练内容

重点环节

检验内容

检验情况

备注

应急疏散逃生

检验全体员工是否掌握报警方式、方法



一键报警装置是否熟练操作



疏散逃生意识是否强烈



逃生方向是否正确



初期火灾扑救

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初期火灾处置流程是否熟悉



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常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熟练使用



微型消防站队员个人防护是否落实到位



应急处置力量

是否建立工艺处置队或企业专职消防队并实体化运行



对企业重点工艺和流程及发生火灾、爆炸风险是否掌握



是否对关键生产环节开展训练



各类应急装备是否熟练运用



员工处置能力

员工对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应急处置流程是否熟练掌握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是否掌握并熟练运用在演练过程中



内部应急联动

单位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科学完整



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白天和夜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各岗位人员是否及时到场处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是否规范



涉及多个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是否建立多方应急响应机制,共同实施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1、检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将落实不到位人员记录在备注内,便于及时培训到位;

2、此登记表采用 A4 纸打印,1 份单位留存,1 份报行业主管部门。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