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4〕2号
关于准予江苏佰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江苏佰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江苏佰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提出以下意见:
1.该设施农业用地项目总规模约11363平方米,用于奶牛养殖项目。
2.经审核,该项目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备案要求,现准予备案。
3.该项目生产及附属设施竣工后,应及时报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核验。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对选址、土地用途、用地规模等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用地审核,原准予用地备案通知书撤销。
5.设施农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单位要根据土地复垦承诺,恢复土地使用条件。
特此通知。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