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大力提升村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关于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灌卫〔2021〕65号)文件精神,现将对三口镇村级公共卫生居民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三口镇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莹莹 副镇长
副组长:孙 文 三口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孙从干 三口村党总支书记
桑 伟 大北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建军 南华村党总支书记
李炳耀 小南村党总支书记
张春成 新河村党总支书记
郭玉金 小北村党总支书记
付长宝 汪圩村党总支书记
朱开江 长兴村党总支书记
成春元 前圩村党总支书记
何国迟 康渡村党总支书记
潘玉军 三合村党总支书记
潘国海 潘老庄村党总支书记
冯占雨 成湾村党总支书记
付明星 尧河村党总支书记
张永全 张湾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文成 刘码村党总支书记
周黎明 何庄村党总支书记
张 军 大港村党总支书记
邱 武 复兴村党总支书记
周 兵 后河村党总支书记
二、依法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
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隶属于村(居)民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妇联主席、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任期与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相同,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以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主要包括: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落实公共卫生管理措施,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协调和组织动员,落实疫情防控“五包一网格”措施,做好村(社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管理,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推进卫生村(社区)、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人口信息收集监测和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做好孕产和0-6岁儿童、计生特殊家庭、农村“三留守”等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及帮扶工作;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协助做好监督管理、健康扶贫等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倡导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组织对政府卫生健康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卫生健康需求和建议;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