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发〔2024〕20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张店镇深化警网融合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扎实各项基础治理管控要素有机融合,根据我镇实际,特研究制定《灌南县张店镇深化警网融合工作实施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张店镇委员会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灌南县张店镇深化警网融合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动张店镇警务工作深度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不断充实、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平安张店建设根基,根据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基础,不断提升党建引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网格服务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工作目标。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张店落地生根,把警格工作力量和内容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全面融合,推动社区警务与社区事务一体化运作,形成社区民警与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走访、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优势互补、联动融合,推动“事在格中办,人在格中管、信息格中采”,实现基础信息“应采尽采”,社情民意“应知尽知”、矛盾纠纷“应调尽调”、风险隐患“应除尽除”
二、工作职责
(一)政策宣传
1.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百姓诚信守法。
2.线上线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群员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强化群员发布信息管理,及时制止发布失密泄密、造谣传谣和虚假信息的行为;“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3.积极参与各类反诈宣传、交通法规宣传等活动,提高辖区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和意识。
(二)信息搜集
1、依法规范采集、登记辖区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2、结合走访、座谈或者其他信息渠道,收集核实上报群众的相关诉求信息。
3、按要求发放警民(便民)联系卡,每月开展入户调查走访,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弱势群体,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巡查走访
1.开展重点人员巡查。巡查有无疑似重度精神病患者或具有个人极端行为倾向的人;巡查有无疑似非正常上访人员。
2.开展社会治安巡查。巡查有无违法犯罪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等;巡查治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有无疑似黄、赌、毒等行为;巡查有无疑似有组织违法犯罪、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巡查群租房等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与行为可疑的承租人;发现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受到或疑似受到伤害怀孕、强奸、虐待、遗弃,存在自杀、自残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伤残、死亡的线索;巡查有无疑似传销行为、疑似非法集资行为;巡查校园周边有无安全隐患。
3.开展信息联合排查。基础信息方面,包括行政区划、街路巷、住宅小区、门楼牌、建筑物名称、坐标等要素(标准、非标准)和自用、租借、闲置及其他房屋信息、房屋地址。人员信息方面,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寄住人口、境外人员信息;困难家庭、失独家庭、残疾人员、孤寡人员、弱势妇女儿童、因难职工、优抚对象信息;对辖区内出租房、四类重点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四类潜在危险性较大的重点人员进行定期走访;排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四)隐患排查
1.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九小场所”、家庭户、小化工”等有无违法违规生经营行为、安全隐患等。
2.排查有无明显的火灾隐患,消防等公共设施有无明显损坏、违规占用等情况。
3.排查有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等行为。
4.排查技防、物防等治安设施有无明显损坏。
5.广泛关注微信群等社区网络交流平台,及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意,特别是要注意发现辖区敏感案(事)件、涉警负面舆情等情况以及各类不安定因素苗头,并第一时间按要求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尽最大努力将各类隐患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矛盾化解
1.排查处置信访、家庭暴力和民间纠纷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
2.了解掌握网格内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配合专职调解组织(人员)化解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便民服务
1.为行动不便等特定群众代办政策法规内准许代办的民生事项,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便民利民等民生公共服务。
2.依法按规定提供公安政务便民利民服务,按照市公安局下发的派出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户口登记事项等工作流程,为群众办理服务等事项。
3.积极参与帮扶困难群众,做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关爱教育等工作。
(七)其他职责
1.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等上级领导部门指派的在职责范围的任务
2.开展平安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文创卫等县级统一要求的专项行动。
3.开展突发事件、一般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开展反恐怖、反间谍,反邪教等安全防范工作。
5.其他涉及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双网”物理融合,实现工作单元一体化。各公安派出所根据辖区情况合理划分警格,按照一个警格覆盖3-4个社区(村)网格,不跨社区边界、不跨网格边界,推动在统一的网格上叠加警格,并根据辖区网格变化情况,及时对警格进行动态调整,实现警格和网格相互对应、关系明晰,并逐步实现警格与社区网格化服务中心(网格工作站)工作融合、体化运作,以更好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二)推进“双网”架构融合,实现组织指挥一体化。按照“以专带群、专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对基层治理力量的组织、指导、带动作用,实现网格、警格内各类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形成联动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实现警情社情处置在网格、矛盾纠纷化解在网格、安全隐患消除在网格、治安管理在网格的现代社区警务目标。要完善社区民警进村居委员会任职,任职决定必须以乡镇党委政府红头下发,在文件中要明确社区民警的职责分工,确保社区民警有职有贵有权,形成“社区民警+专职辅警+网格员(兼职辅警)”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体社区民警要利用担任村居委员会任职的身份,与社区(村)两委紧密协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双格融合工作开展,总结经验得失,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推动社区、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三)推进融合工作室建设,实现工作阵地一体化。加强警网融合工作室建设,确保“一村(社区)一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实现“一室多能”。由社区民警牵头组织,每月定期召开网格、警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辖区发案等情况,协商解决突出的社区治安问题等事项,合力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在警网工作室内配置网格员工位,由专兼职网格员先行处置非警务警情、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等,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要以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构建工作例会、公安专场培训、信息交流、分析研判、讲评通报等方面长效机制,把警网融合工作室打造成工作部署、信息采集、数据分流、业务培训的警格+网格”融合阵地。
(四)推进警网信息整合,实现采集数据进平台。对警网融合工作采集、搜集的各类数据分类进入公安派出所的“一标多实”系统和综治的1+4平台,做到工作数据相互融通,当日采、当日清,确保数据及时进库,真实、鲜活,为后期平台融通、夯实社会综合治理智慧引奠定基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领导小组作为警网融合”工作的核心大脑,统筹做好该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协调、保障等,确保该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上能提纲挈领,下能广铺顺推。各村要充分认识“警格+网格”融合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做好动员发动、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统筹力量安排。派出所要与镇街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面对接,全程参与、全力推动,确保“警格+网格”融合工作有序开展。社区民警要依托在居(村)委会任职优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推动作用,努力以警务工作带动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纵深推进,将“警格+网格”融合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经费保障。张店镇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套考核经费,确保考核工作可持续开展,形成常态奖惩机制。“警格+网格”的工作考核将按照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年度评先的机制进行,每月对照考核办法考核计分,每季度兑现考核奖励,每半年度评选一次先进,每年度评选一次标兵。
(四)健全机制运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开展“警格+网格”工作。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提炼固化,培植亮点、打响品牌,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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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