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委发〔2024〕18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
“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镇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工作,提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汇报、严处置”,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职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做到规范起步、循序发展、注重实效。通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日常监管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程序,提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水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用林的观念。全面实现自然资源违法预防机制,健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有序的总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分区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动态巡查制度,做到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模式。
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体系,以村为单位划分为“网格”,每个网格明确责任人员、责任清单,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构建全方位、立体式自然资源执法日常监管模式,确保全区域巡查无死角。镇以所在行政区域为单元,组成二级巡查网格管理。村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以所负责行政村为单元,组成三级巡查网格管理。
三、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是落实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工作主体,对发现的违法占地、违法占林、违法建设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将现场违法事实和处置结果及时抄报相关单位。落实违法用地每周“零报告”,每周将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四、处置措施
对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等有关巡查要求,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抄告、报告、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要求:
1.镇工作要求
(一)镇实施动态巡查时,对所有新实施占用自然资源项目现场检查,及时更新巡查台账。同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到一宗一档。
(二)镇巡查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立即进行制止和上报,由包片区域负责人对接镇执法局、资源所依法下发书面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无效的,立即向镇分管人和分工村对应的三套班领导汇报,镇立即启动联动执法机制。
(三)违法违规行为在消除违法状态前,镇动态巡查具体责任人要加强跟踪巡查,做到每日巡查并上报巡查照片。启动镇联动执法机制后仍然制止无效的,资源所24小时内书面报告县资源局执法大队。
(四)镇要加强对三级网格的管理,每周一要对上一周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
2.村巡查人员工作要求
(一)村实施动态巡查时,对所有的新实施占用自然资源项目现场检查,规范填写巡查记录,确保巡查记录与实地相一致。同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到一宗一档。
(二)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和上报,由包片区域负责人对接镇执法局、资源所依法下发书面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向镇分管人和分工村对应的三套班领导汇报。
(三)对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违法行为加强跟踪巡查,做到每日巡查并上报巡查照片,对当事人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立即向镇分管人和分工村对应的三套班领导报告。
五、责任追究
(一)对镇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制止的、未履行每周自然资源违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镇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进行约谈、问责。
(二)对村巡查人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制止的、依据有关规定应上报而未报告的,镇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进行约谈、问责。
(三)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造成工作上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
1.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镇级流程图
3.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村级流程图
4.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责任表
附件1
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胥立中 镇党委书记
孙争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江怀明 镇人大主席
李 闯 镇党委副书记
王 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大鹏 镇副镇长
陈良中 镇副镇长
王甜甜 镇副镇长
朱科臻 镇副镇长
吴小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汤 琪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邢宏民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王飞云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许正雨 镇党政办主任
孙步喜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何雨薇 镇纪委副书记
韩晶晶 镇人大秘书
于 建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秦伟荣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亚明 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东升 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 鑫 镇安监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附件2
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镇级流程图
附件3
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
村级流程图
附件4
百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责任表
镇级网格 | 村级网格 | |||||||||||
总网格长 | 副网格长 | 挂村网格长 | 动态巡查具体责任人 |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负责区域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包片区域及姓名 | 包村区域 | 姓名 | 负责区域 | 村级网格长 | 单位及职务 |
胥立中 | 党委书记 | 赵大鹏 | 副镇长 | 曹吴村 | 江怀明 | 人大主席 | 曹吴村、尚庄村 | 曹吴村 | 顾爱东 | 曹吴村 | 吴建华 | 支书 |
尚庄村 | 王甜甜 | 副镇长 | 尚庄村 | 顾 成 | 尚庄村 | 王甜甜 | 支书 | |||||
南房村 | 江怀明 | 人大主席 | 南房村、川新村 | 南房村 | 吴成中 | 南房村 | 陈 勇 | 支书 | ||||
川新村 | 吴小龙 | 组织委员 | 川新村 | 王 岩 | 川新村 | 吴小龙 | 支书 | |||||
百禄村 | 李 闯 | 副书记 | 百禄村、周彭村、盆窑村(秦伟荣) | 百禄村 | 熊俊峰 | 百禄村 | 朱淮荣 | 支书 | ||||
周彭村 | 李 闯 | 副书记 | 周彭村 | 陈允平 | 周彭村 | 陈 飞 | 支书 | |||||
盆窑村 | 朱科臻 | 副镇长 | 盆窑村 | 戴 勇 | 盆窑村 | 薛永付 | 支书 | |||||
朱头庄村 | 李 闯 | 副书记 | 朱头庄村、项圩村 | 朱头庄村 | 高 祥 | 朱头庄村 | 张 千 | 支书 | ||||
项圩村 | 陈良中 | 副镇长 | 项圩村 | 韩连元 | 项圩村 | 陈良中 | 支书 | |||||
沿塘村 | 王 峰 | 纪委书记 | 杨塘村、宋庄村、沿塘村(于 建) | 沿塘村 | 嵇道成 | 沿塘村 | 姜益武 | 支书 | ||||
杨塘村 | 王飞云 | 人武部长 | 杨塘村 | 于 建 | 杨塘村 | 王永顺 | 支书 | |||||
宋庄村 | 赵大鹏 | 副镇长 | 宋庄村 | 陈 进 | 宋庄村 | 王海亚 | 支书 | |||||
大新村 | 王 峰 | 纪委书记 | 杨罗村、大新村 | 大新村 | 朱成斌 | 大新村 | 吴跃进 | 支书 | ||||
杨罗村 | 王飞云 | 人武部长 | 杨罗村 | 孙 康 | 杨罗村 | 宋 雷 | 支书 | |||||
大南村 | 赵大鹏 | 副镇长 | 大南村、桥东村 | 大南村 | 秦 明 | 大南村 | 金友华 | 支书 | ||||
桥东村 | 王甜甜 | 副镇长 | 桥东村 | 王 岩 | 桥东村 | 陈培丰 | 支书 | |||||
杨桥村 | 朱科臻 | 副镇长 | 杨桥村、嵇桥村、高湖村(苗 庆) | 嵇桥村 | 熊俊岭 | 杨桥村 | 孙建新 | 支书 | ||||
嵇桥村 | 孙步喜 | 财政局局长 | 杨桥村 | 苗 庆 | 嵇桥村 | 熊 卫 | 支书 | |||||
高湖村 | 汤 琪 | 政法委员 | 高湖村 | 周善国 | 高湖村 | 周奎明 | 支书 | |||||
窑湾村 | 陈良中 | 副镇长 | 屈西村、窑湾村、屈东村(吕广军) | 窑湾村 | 吕广军 | 窑湾村 | 汪红亮 | 支书 | ||||
屈西村 | 吴小龙 | 组织委员 | 屈西村 | 王玉奎 | 屈西村 | 张玉领 | 支书 | |||||
屈东村 | 邢宏民 | 派出所长 | 屈东村 | 朱同渠 | 屈东村 | 潘洪中 | 支书 | |||||
高港村 | 邢宏民 | 派出所长 | 周响村、高港村 | 高港村 | 王树军 | 高港村 | 韩晶晶 | 支书 | ||||
周响村 | 许正雨 | 党政办主任 | 周响村 | 周 斌 | 周响村 | 周荣兵 | 支书 | |||||
备注:1.镇级网格总网格长及挂村网格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及挂村领导担任,镇自然资源所、镇行政执法局明确专人为动态巡查具体责任人;2.村级网格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