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4〕4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镇火灾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火灾事故频发,2024年1月19日,河南南阳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1月20日,江苏常州武进区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共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正值春节、全国“两会”筹备前期,镇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在全镇迅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彻底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近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及时间
(一)开展范围
本次行动重点关注以下十一类重点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工贸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九小场所、宾馆旅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
(二)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各村(居)委会、各站所和有关单位要要充分认清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检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做到标准规范全覆盖,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的长效机制。
二、责任分工及职责
明确十一类重点场所风险隐患管控部门分工及职责:
(一)工贸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副镇长朱达龙牵头,应急办负责,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配合);
(二)商场市场(副镇长刘波牵头,市场分局、城建所、城管队等部门配合);
(三)医疗机构(副镇长马丽媛牵头,新集卫生院、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配合);
(四)养老机构(副镇长马丽媛牵头,敬老院、残联、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五)学校(副镇长马丽媛牵头,学校、素质教育基地、应急办等部门配合);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副镇长何炳盛牵头,城建所负责,供电所等部门配合);
(七)“九小场所”(副镇长朱达龙牵头,应急办负责,派出所、城建所等部门配合);
(八)宾馆旅店(派出所所长韦潇潇牵头,派出所负责,应急办、综合执法局、文化站等部门配合);
(九)餐饮场所(副镇长何炳盛牵头,城建所负责,应急办、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配合);
(十)公共娱乐场所(宣传委员周小瑶牵头,文化站、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十一)宗教场所(组织科员、统战科员王明牵头,宗教办负责,民政办、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厂中厂”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现场管理;
3.是否安全使用电气设备,严禁线路私拉乱接;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定时检查、维护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
7.是否在作业现场张贴相关制度及警示标志,是否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动火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是否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9.厂区内电动自行车是否进入生产区、存储区违规停放或充电;
10.是否将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等合并设置,形成“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将职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站所和有关单位要把这次火灾隐患专项检查与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担起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站所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火灾隐患专项检查目标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部署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组织开展好督促检查,全面提升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各村(社区),各站所和有关单位一要把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作为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二积极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填写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底册(附件一),于每月20日报送至镇安委办。三要于3月2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安委办。四如各条线部门需要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检查,可联系镇安委会。
联系人:刘凯,电话:15252838666。
附件: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底册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底册
单位: (盖章)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单位基本信息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消防隐患情况 | 整改 进度 | 整改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XXX | 企业主要生产、储存xxxxxx | XX | 13 | 已整改/整改中 | 6月15日 | |||
备注:1.此表登记专项整治以来各村(社区)各站所和有关单位整治情况(累计更新);2.请各村(社区)各站所和有关单位按时间要求报送至镇安委办。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