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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71/2024-0006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6-12
文号: 新政发〔2024〕1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4〕16号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做好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明确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消防工作站工作人…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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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416

 

关于调整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做好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明确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长:     新安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镇应急办主任

  长: 席红刚   新安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周正正   新安派出所所长

  魏良越   桥西派出所所长

  刘云松   新安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汪金莲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方一然   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

其中汪金莲、李惠、曹媛、方一然4同志为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工委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和新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实行双重管理,接受消防救援大队和镇政府的领导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镇政府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新安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件报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4612

(此件公开发布)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46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