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灌医保提复〔2024〕4号 签发人:汪 萌
对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张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药房进行社区居民慢性病健康管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基金统筹制度,发挥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实现统一。
一、持续加强与市局沟通对接
对于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社会药房可以开通门诊统筹和慢性病支付功能的建议,我局已第一时间与市局沟通,目前我市还没有开通门诊统筹和慢性病定点药店的政策支持。
二、有序开展处方流转平台建设
处方流转平台建设由省局统一管理,市局积极配合,目前我市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工作还处于测试阶段,双通道药品测试已完成,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实现普通处方的流转测试。
三、不断加强社会药房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市局各项政策要求,加强对纳入门诊统筹和慢性病支付管理的定点社会药房的监督考核,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您的建议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待市局政策放开后,我局将及时按政策开展药房门诊统筹和慢性病定点准入工作,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日
联 系 人:陈大伟(医保处)
联系电话:0518-83289913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