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存量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公平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灌南县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奖励办法》(灌发改发〔2023〕16号)。
特此公告。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