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民发〔2024〕50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
尊老金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苏财社〔2011〕47号)精神,决定对全县所有享受尊老金人员进行年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4年10月份在册享受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人员。
二、方法和步骤
此次复审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各镇组织实施。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结束。
方法一:老人本人能现场登记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地村(居)委会即可;
方法二:老人行动不便或老人在外地居住的,亲属(子女)可代为登记,需提供老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天报纸拍摄的老人照片或视频,报送给所在村(居)委会,注意报纸日期、身份证正面清晰可见。
三、复审内容
尊老金复审要严格坚持政策标准和审核程序,集中查处死亡未核减及户籍迁出的、异地重复享受尊老金的问题,真正做到动态管理。
(一)死亡未核减的,一经核实即取消享受尊老金,并全额退还多领份额;
(二)重复享受尊老金的,一经核实即暂停发放该人员尊老金,待退还多领份额后重新发放。
(三)户籍迁出本县的,一经核实立即停止发放并在系统里进行迁出操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尽快制定尊老金复审方案。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要对尊老金发放对象实施登记造册,尤其未到到现场复审人员,必须留存好本人提供的相关视频或照片。复审须使用最新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建立公示和统计报告制度,确保尊老金复审工作规范有序。
(三)各镇复审工作结束后,将附件2、4、5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县局,同时将附件2、3、4、5、6电子档一并报县局。
附件:1.灌南县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复审告知书
2.灌南县高龄老人尊老金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3.2023年度灌南县 镇 村(社区)尊老金年审复核统计表
4. 灌南县 镇尊老金复审退出、停发汇总表
5. 2023年度灌南县 镇尊老金年审复核情况统计表
灌南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1
灌南县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复审
告 知 书
根据省《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要求,我县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享受尊老金人员进行集中复审,请您积极配合。
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老人持户口簿前往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复审;本人在外地或行动不便的老人需持当日报刊、本人身份证以视频或照片形式参加复审。
未参加此次尊老金复审的人员,将于2024年10月起停发尊老金。
特此告知。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2
灌南县高龄老人尊老金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县民政局:
截止2024年10月,我镇共有尊老金发放对象 人,经年审复核,发现尊老金发放对象死亡人员 人,户籍迁出人员 人,失联人员 人。
民政助理签字: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年 月 日